美利信(301307):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6-029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控股”)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利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3,151,083元(不含手续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6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6,875,600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利信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26,683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美利信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51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549%。 2、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美利信控股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无其他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美利信控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利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3,151,083元(不含手续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6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6,875,600元(不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利信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26,683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美利信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美利信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6 3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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