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曼妠(08186):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炷??ヽ忼姣?????旸??炸 炷偉??嘇烉暞????炸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曼妠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九龍尖沙咀科學館道1號康宏廣場北座27樓16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以處理以下事項: 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重選張智榮先生為執行董事; 3. 重選金廣武先生為執行董事; 4. 重選李莎女士為執行董事; 5. 重選郭曉昀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6. 重選韓銘生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7. 重選沈樂遠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8.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薪酬; 9. 續聘本公司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10. 「動議: (a) 在下文(c)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之未發行股份(「股份」)(括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具有GEM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並作出或授出或須行使上述權力之要約、協議及購股權(括認購股份之認股權證); (b) 上文(a)段之批准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作出或授出或須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結束後行使上述權力之要約、協議及購股權;(c) 董事根據上文(a)段之批准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不論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方式配發)之股份總數(根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或(ii)行使根據本公司現有購股權計劃授出之任何購股權;或(iii)按照本公司不時生效之公司細則訂明配發及發行股份以代替股份之全部或部分股息之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排;或(iv)於根據本公司任何認股權證或任何可轉換為股份之證券之條款行使認購權或換股權後發行股份而配發除外)不得超過以下兩之總和:(aa)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庫存股份(如有)之20%;及(bb)(倘董事獲本公司股東通過另一項普通決議案授權)本公司在本決議案獲通過後購回之股份數目(最多相等於第12項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庫存股份(如有)之10%),而根據本決議案(a)段之授權亦須以此數額為限; (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自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至下列最早為止的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iii)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以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給予董事之授權時; 「供股」乃指董事於指定期間內,向在指定記錄日期名列股東名冊之股份持有人,按其當時所持股份之比例提呈發售股份,或發售或發行賦予權利可認購股份之認股權證、購股權或其他證券,惟董事可就有關零碎配額,或經考慮香境外任何司法權區法例或香境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規定之限制或責任,或釐定該等地區法例或規定之任何限制或責任之存在或範圍時所涉及之費用或延誤後認為必須或權宜之情況下,取消有關權利或作出其他安排。」 11. 「動議: (a) 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權力,以於GEM或股份可能上市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之規則及規例及此方面之一切其他適用法例購買股份; (b) 本公司根據(a)段之批准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可購買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庫存股份(如有))之10%,而根據本決議案(a)段之授權亦須以此數額為限;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自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至下列最早為止的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百慕達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iii)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以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給予董事之授權時。」 12. 「動議授權董事行使上文第10項決議案(a)段有關該決議案(c)段之(bb)分段所述股份數目之權力。」 承董事會命 聯席主席及執行董事 張智榮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 註冊辦事處: 總辦事處及香主要?業地點: Clarendon House 香 2 Church Street 金鐘金鐘道88號 Hamilton HM 11 太古廣場二座35樓 Bermuda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任一位代表,或若彼為多於一股股份之持有人,則有權委任多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如為任何本公司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位聯名持有人均可親自或委派代表於大會上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惟如超過一位有關聯名持有人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則上述出席人士中,僅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有關股份排名首位方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3) 委任代表文據及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或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最遲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不括公眾假期日子的任何部份)送達本公司之主要?業地點,地址為香金鐘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二座35樓,或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4)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或委任代表文據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倘股東於送達代表委任表格或委任代表文據後出席大會,其代表委任表格或委任代表文據將被視作撤回論。 (5) 為釐定本公司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括首尾兩日)暫停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將不會辦理股份過戶手續。為確保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所有已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相關股票必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送達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張智榮先生(聯席主席)、金廣武先生(聯席主席)、陳可怡女士及李莎女士;非執行董事郭曉昀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韓銘生先生、黃哲先生及沈樂遠先生。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願就本公告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發日期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kexnews.hk之「最新公司公告」頁內刊登七日,並將刊登於本公司網站www.mfpy.com.hk。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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