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纷美包装(00468):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REATVIEW ASEPTIC PACKAGING COMPANY LIMITED 00468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紛美包裝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於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6號樓41層本公司總部一號會議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一般事項 1. 省覽、考慮及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本公司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A) 重選下列本公司退任董事,各自作為個別決議案: (i) 袁訓軍先生為執行董事; (ii) 王大偉先生為執行董事; (iii)王瑛勵女士為非執行董事; (iv) 蔡琛誠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v) 李惟謹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vi) 高頌妍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vii)陳其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 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股份0.006港元。 4. 續聘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特別事項 5. 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A)「動議: (i) 在下文(iii)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額外股份或可兌換為證券的股份,或可認購本公司股份或有關可換股證券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利,並作出或授予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或購股權(包括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的債券、認股權證及債權證); (ii) 上文(i)段的批准為授予本公司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權以外的批准,並將授權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作出或授予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的要約、協議及╱或購股權; (iii)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內根據上文(i)段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原因)的股份數目,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任何庫存股份,而該總數因應於本決議案通過後,倘有任何或全部本公司股份經轉換為較大或較小數目之本公司股份的情況而調整)的20%,而有關批准須受到相應限制;惟根據(1)供股(定義見下文);或(2)本公司為了向其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及╱或僱員授出或發行股份或認購本公司股份的權利而於當時採納的本公司任何購股權計劃或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或(3)根據本公司不時生效的組織章程細則,作出任何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配發股份以代替本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或(4)根據本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現有可轉換票據或附帶權利可認購或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的任何現有證券的條(iv)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時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者為止之期間:(a)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b) 按照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及 (c) 本決議案所授予之權力經由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之日。 「供股」乃指本公司向指定記錄日期名列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本中股份的持有人,按彼等持有該等股份的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本中股份,或提呈發售或發行可認購股份的認股權證、購股權或其他證券,供其在本公司董事指定的期間內認購股份(惟本公司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經考慮根據適用於本公司的任何司法管轄區法例或適用於本公司的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存在的任何限制或責任,或於釐定根據上述法例及規定的任何限制或責任的行使或其範圍時可能涉及的支出或延誤後,作出其認為必要或權宜的例外情況或其他安排); (B)「動議: (i) 在下文(ii)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依據股份購回守則,並按照及根據一切適用法例及上市規則,於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及就此目的獲證券及份; (ii) 根據上文(i)段的批准可購回的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數目(不包括任何庫存股份,而該總數因應於本決議案通過後,倘有任何或全部本公司股份經轉換為較大或較小數目之本公司股份的情況而調整)的10%,而上述批准須受到相應限制; (iii)待本決議案(i)及(ii)各段獲通過後,謹此撤銷先前授予董事而仍然生效的與本決議案(i)及(ii)段所述相類似的批准;及 (iv)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時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者為止之期間: (a)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b) 按照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及 (c) 本決議案所授予之權力經由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更改之日。」 承董事會命 紛美包裝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袁訓軍 中國北京,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 註冊辦事處: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Cricket Square 香港 Hutchins Drive 銅鑼灣 P.O. Box 2681 勿地臣街1號 Grand Cayman KY1-1111 時代廣場 Cayman Islands 2座31樓 (i)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66(1)條及上市規則第13.39(4)條,於股東大會上由股東作出之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於上述大會上,大會主席將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各項決議案。 (ii) 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有權委任其他人士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代其投票;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iii) 如屬聯名持有人,則排名優先的持有人的投票將獲接納(不論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會議),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獲接納,就此目的而言,排名先後乃指以上出席會議的人士就有關股份而在股東名冊排名首位者,將唯一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iv) 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的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v) 為釐定股東出席上述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之權利,本公司將由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內不會辦理股份過戶手續。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確定股東(庫存股份持有人除外,如有)出席上述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的記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 (vi) 為確定有權享有建議末期股息(假設其獲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的股東身份,所有已正式填妥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最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星期二)(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內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vii)就上述第2項普通決議案而言,袁訓軍先生、王大偉先生、王瑛勵女士、蔡琛誠先生、李惟謹先生、高頌妍女士及陳其先生將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83(3)條及第84(1)條及上市規則於上述大會上退任及重選,並符合資格及願意膺選連任。上述董事的詳細資料已於隨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的通函附錄一內載列。 行的股份外,彼等並無計劃即時發行任何本公司新股份。本公司現就上市規則之目的而尋求本公司股東批准一般授權。 (ix) 就上述第5(B)項普通決議案而言,董事謹此聲明,彼等將在彼等認為購回股份符合本公司之最佳利益之情況,行使一般授權賦予的權力購回本公司股份。按上市規則規定載有必要資料的說明文件已載於隨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的通函附錄二內,以供股東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批准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的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袁訓軍先生及王大偉先生;五名非執行董事王姿婷女士、王瑛勵女士、蔡琛誠先生、袁啟堯先生及李惟謹先生;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高頌妍女士、鄧本桐先生、蔡偉康先生及陳其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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