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000100):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暨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20:35:29 中财网
原标题:TCL科技:关于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暨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000100 TCL 2026-05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科技 公告编号: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
暨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科技”)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星半导体”)45.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控制广州华星半导体合计100.00%的股权比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正常推进中,现金对价部分已通过自有资金启动支付。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经营发展持续向好趋势,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募集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决定取消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原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原方案为: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城发星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华星半导体45.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932,480.72万元,其中发行股份对价金额为466,240.36万元,现金支付对价金额为466,240.36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66,240.36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二、本次调整情况
本次方案调整为:取消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即公司不再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原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的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核心内容保持不变,无其他实质性调整。

三、本次调整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仅为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交易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TCL科技已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宜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TCL科技取消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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