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600323):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20:30:27 中财网
原标题:瀚蓝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6-019
债券简称:25瀚蓝01 债券代码:244045
债券简称:26瀚蓝K1 债券代码:244640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议对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交易预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交易方案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持有的广东南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质量基金”)50.00%的财产份额及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9.99%的财产份额;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39.96%的财产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资产”)持有的高质量基金0.05%的财产份额;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臻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粤丰环保”)7.22%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为4亿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将购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7.22%股份的支付方式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调整为全部现金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未发生变更。

(三)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海控股持有的高质量基金50.00%的财产份额及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9.99%的财产份额;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的高质量基金39.96%的财产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瀚蓝固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健资产持有的高质量基金0.05%的财产份额;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臻达发展持有的粤丰环保7.22%的股权,其中公司支付的对价金额为43,831.84万元,瀚蓝香港支付的对价金额为40,00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是否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规定,关于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
.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为调整交易对价支付方式,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涉及交易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已就有关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中,购买粤丰环保7.22%股份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调整为全部现金支付,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变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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