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8:25:20 中财网
原标题:强瑞技术: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2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新增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7,000万元用于对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进行投资,取得铝宝科技35.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5年12月,铝宝科技的原控股股东迪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宝科技”)向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国胜先生、肖辉先生、强晓阳先生、游向阳先生等6名股东分别转让铝宝科技4.585%、4.585%、3.00%、2.00%、1.20%和0.63%的股权(合计16.00%)。2026年1月,公司与前述6名股东均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将其所持铝宝科技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行使。接受前述主体所持铝宝科技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后,公司合计可以控制铝宝科技的表决权比例为51.00%。为此,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铝宝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铝宝科技部分股东表决权委托暨2026-006
关联交易并将铝宝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 )。

因铝宝科技与BluebirdPackagingCo.,Ltd(.铝宝科技的少数股东迪宝科技的股东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蓝鸟公司”)之间存在日常性转单交易,公司基于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认定蓝鸟公司为公司关联方,2026年度铝宝科技与蓝鸟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6,000.00万元,总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铝宝科技与蓝鸟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2026年度预 计金额2026年 1-4月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 销售商品蓝鸟公司AI服务器散热 模组相关精密 结构件等根据业务约 定书约定按 比例收取管 理费用36,000.009,719.16
注:以上金额均不含税,2026年1-4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铝宝科技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概况
1、公司名称:BluebirdPackagingCo.,Ltd.
2、成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3、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No.4,FrankyBuilding,ProvidenceIndustrialEstate,Mahe,Seychelles
5、主营业务: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6、股权结构:BATTLEWALKINC.(注册于塞舌尔的企业)持股100%,
BATTLEWALKINC.系铝宝科技原控股股东(现少数股东)迪宝科技的全资股东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鸟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蓝鸟公司为铝宝科技的少数股东迪宝科技的股东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鸟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法定关联方,但鉴于其与铝宝科技的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日,蓝鸟公司作为依法存续并经营的法人主体,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铝宝科技与蓝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铝宝科技在被公司收购前的间接控股股东为BATTLEWALKINC.,后者一直为蓝鸟公司的全资股东。因此,铝宝科技在被公司收购前与蓝鸟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因终端客户方面的原因,部分终端客户与蓝鸟公司、铝宝科技在早期即已形成如下交易模式:终端客户向蓝鸟公司下达外币采购订单,蓝鸟公司再转单至铝宝科技完成研发、设计与生产。

公司收购铝宝科技后,积极推动铝宝科技与相关终端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争取尽早逐步转为由铝宝科技自主接单,降低通过蓝鸟公司的转单金额。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客户转为直接向铝宝科技下单,因个别终端客户指定交易要求(指定采用进口交易模式)、供应商代码转换等方面的原因,铝宝科技实现完全自主接单尚需一定时间。为此,铝宝科技仍需在一定时间内就个别终端客户的订单维持前述交易模式,考虑到蓝鸟公司的股东目前仍为铝宝科技的重要少数股东,且蓝鸟公司与铝宝科技之间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蓝鸟公司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并将铝宝科技与蓝鸟公司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和铝宝科技将尽最大的努力尽早全面完成交易方式的转变,减少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为了更好地保障铝宝科技及上市公司的利益,铝宝科技针对该等转单事项与蓝鸟公司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订单转发:蓝鸟公司承接的所有销售订单必须全部下发给铝宝科技承做。

铝宝科技对终端客户满意度及相关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铝宝科技不能满足终端客户要求,导致终端客户订单撤销,由铝宝科技自行承担损失。

2、管理费比例:蓝鸟公司向铝宝科技收取订单金额的2%作为管理费用。

3、排他约定:除铝宝科技以外,蓝鸟公司不得独立承做其承接的销售订单,也不得将其承接的销售订单交由除铝宝科技以外的其他公司承做。

4、处罚措施:如蓝鸟公司违反第3条排他约定的,则蓝鸟公司需向铝宝科技支付该订单金额(含税)的10%作为补偿费用。

5、及时回款:蓝鸟公司收到终端客户回款后一周内向铝宝科技支付货款,蓝鸟公司不得无故拖延对铝宝科技的货款。

6、降低转单交易金额:双方一致同意逐步降低本业务约定书下的转单交易金额,最终实现终端客户直接向铝宝科技下达订单。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铝宝科技与蓝鸟公司之间的转单交易将在上述《业务约定书》框架下,根据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收购铝宝科技后,为保障其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交易模式切换导致订单流失和业绩波动而采取的必要安排。尽管预计形成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但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将逐步降低该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新增认定关联方,并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认定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预计额度系根据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BluebirdPackagingCo.,Ltd.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蓝鸟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蓝鸟公司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26年度公司与蓝鸟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6,000.00万元,总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