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603876):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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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8:05: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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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
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鼎胜新材”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59,6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96,5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江苏鼎
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92,672股,合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8,585,344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8,118,1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普润平方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持股数量 | 55,459,644股 |
| 持股比例 | 5.9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55,459,644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
份方式取得) |
| 股东名称 | 普润平方壹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5%以上股东非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持股数量 | 17,096,515股 |
| 持股比例 | 1.8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7,096,515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
份方式取得)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
| 第一
组 | 普润平方 | 55,459,644 | 5.97% | 同一普通合伙人 |
| | 普润平方壹号 | 17,096,515 | 1.84% | 同一普通合伙人 |
| | 合计 | 72,556,159 | 7.81% | — |
注:本公告所有表格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普润平方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 减持数量 | 15,868,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4月14日~2026年6月2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7,692,400股
大宗交易减持,8,175,6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3.64~29.9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399,533,031.3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1.71%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合计不超过3%) |
| 当前持股数量 | 39,591,644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26% |
| 股东名称 | 普润平方壹号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 减持数量 | 2,250,1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3月12日~2026年4月20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850,100股
大宗交易减持,1,40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0.24~25.5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47,652,412.0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24%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84%(合计不超过3%) |
| 当前持股数量 | 14,846,415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60%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未达到√已达到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