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通利(001393):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20:25:33 中财网
原标题:维通利: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93 证券简称:维通利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333,33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6〕13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7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933.3334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187,000,000股变更为人民币249,333,334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条款原章程条款内容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62,333,334股,于2026年 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933.3334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49,333,33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除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经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作出决议以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 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八十六条……(四)股东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 名的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提交 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四)股东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 名的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提交 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第一百一十 三条……(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 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 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 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 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按前述照规定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 下述标准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 中披露。 (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 当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并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豁免按前述照规定提交股东会审 议: ……
   
   
   
   
第二百〇七 条本章程经股东会批准并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
除上述主要条款修订外,进行了标点的调整以及不涉及实质性影响的修订,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企管部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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