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瀚天天成: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piworld International Co., Ltd. 瀚天天成電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26) 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瀚天天成電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假座中國福建省廈門市火炬高新區同翔高新城市頭東二路198-1號一樓105會議室舉行股東周年大會,會議目的如下: 作為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會(「董事會」)報告。 2.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監事會報告。 3. 審議及批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4.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 5.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有關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的決議案。 6.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薪酬方案。 7.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監事薪酬方案。 8. 審議及批准委任趙建輝博士為第二屆董事會執行董事。 9. 審議及批准委任潘夢菡女士為第二屆董事會執行董事。 10. 審議及批准委任謝潔平女士為第二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12. 審議及批准委任康俊勇博士為第二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13. 審議及批准委任廖逸博士為第二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14. 審議及批准委任蘇新龍博士為第二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15. 審議及批准委任倪女士為第二屆監事會之股東代表監事。 16. 審議及批准委任錢衛寧先生為第二屆監事會之股東代表監事。 17.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獨立非執行董事工作制度。 18.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關連交易管理制度。 19.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對外擔保管理制度。 作為特別決議案 20. 審議並酌情批准(不論有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特別決議案: 「動議: (1) 董事會獲授無條件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或買賣本公司股本中的額外股份(括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並根據所有相關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作出或授出可能須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或其後行使的要約、協議及購股權,惟須符合以下條件: a. 董事會根據上述授權已配發及發行,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 發及發行的股份總數(根據以下條件發行除外: i. 供股(定義見下文); ii. 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行使購股權;及 iii. 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進行的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類似安 排,目的為配發股份以代替本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 息) 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不括庫 存股份(如有))的20%;及 b. 董事會將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及僅於取得所有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或其他相關中國政府機構的必要 批准後行使本授權下的權力;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自本決議案通過至下列時間(以最早發生 為準)時期: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 ii.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其他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召 開下一屆股東周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或 iii. 股東於股東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修改上述 決議案項下的授權; 「供股」指於董事釐定的期限內向名列股東名冊的本公司股 份持有人或任何類別股份持有人開放,按彼等於固定記錄 日期於有關股份或類別股份的持股比例(董事就零碎權益 而言,或經考慮任何有關司法權區之法律項下的任何限制 或責任或任何獲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交易所的規定後,認 為屬必須或適當除外,或以其他安排為準)發售股份。 (2) 除董事會議決根據本決議案第(1)分段發行股份外,董事會獲授權履行以下事宜: a. 批准、簽立及採取或促使簽立及採取其認為就發行該等新股份 或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而言屬必要的所有文件、契約及事宜, 括但不限於釐定發行的時間及地點、向有關機構作出所有必 要的申請、訂立銷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 b. 釐定所得款項用途及於中國、香及╱或任何其他地方及司法 管轄區(倘適用)的有關機構作出所有必要存檔及登記;及 c. 通過根據本決議案第(1)分段發行之股份,按照資本的實際增幅 增加本公司的註冊資本,向中國、香及╱或任何其他地方及 司法管轄區(倘適用)的有關機構登記所增加的資本,以及對本 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認為適當的修訂,以反映本公司註冊資本 的增加及因而產生的任何其他變動。」 21. 審議並酌情批准(不論有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特別決議案: 「動議: (a) 本公司已發行H股的一般授權,由董事會根據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在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按資本市場及本公司股價的波動及變動,酌情及時購回; (b) 購回本公司公開發行的H股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上通過本決議案之日已發行H股(不括庫存股份,如有)總數的10% (即購回H股股份總額不得超過本決議案於股東周年大會通過之日已 發行H股總數的10%)。購回資金為符合監管政策法規要求的資金, 括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賦予其權力購回H股。購 回資金括根據公司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可合法撥作此用途的本公司內部資源; (c) 制定、審批並實施購回具體方案,括但不限於購回股份的價格、種類、批次、金額及運行時間等,並辦理相關手續,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通知本公司債權人並刊發公告、處理債權人行使權利相關事宜(如涉及)及簽署其他與購回股份相關的文件或協議; (d) (如適用)辦理購回H股股份的註銷手續,減少註冊資本,對公司章程作出其認為適當的修訂,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總額、股權架構等相關規定,並在境內外辦理相關法定登記及備案手續;或(如適用)辦理將購回H股股份轉為庫存股份的必要手續,對公司章程作出其認為適當 的修訂,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總額、股權架構等相關規定,並在境內外辦理相關法定登記及備案手續; (e) 如法律法規、證券監管部門對股份購回政策有新的規定,或市場情況發生變化,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會重新表決的,董事會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並結合市場情況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對購回方案進行調整並繼續辦理股份購回相關事宜;及 (f) 就本決議案而言: 「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的境外上市外資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於聯交所上市並以元買賣;「有關期間」指自本決議案通過至下列時間(以最早發生為準)時期: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 II.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其他適用法律、法規及規例規定本公司須 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 III. 股東於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修改上述決議案賦予的授 權時。 22.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章程。 23.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24. 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承董事會命 瀚天天成電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趙建輝博士 香,2026年5月31日 截至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i)執行董事趙建輝博士、執行董事潘夢菡女士及白麗女士,(ii)非執行董事方偉先生、蘇平先生及謝潔平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康俊勇博士、廖逸博士及蘇新龍博士。 附註: (1) 根據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上市規則,大會上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惟主席決定容許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除外)。投票表決結果將根據上市規則刊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網站。 (2) 為釐定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股份轉讓手續。於2026年6月22日(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東將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尚未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的H股持有人須不遲於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30(香時間),將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3) 為免生疑問及就上市規則而言,庫存股份持有人(如有)並無權利於本公司股東會上投票。 (4) 凡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可委任一名或以上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委任代表無須為本公司股東。倘股東委任一名以上委任代表,其委任代表僅可於投票表決時投票。 (5) 委任代表的文據須由股東或其正式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署。倘股東為法團,則有關文據必須蓋上其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署。倘有關文據由股東的代理人簽署,授權該人士行事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 (6)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須不遲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2026年6月21日(星期日)下午14:00(香時間)或之前)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倘為H股持有人)或本公司位於中國福建省廈門市火炬高新區同翔高新城市頭東二路198-1號的註冊辦事處及中國總部(倘為非上市股份持有人),方為有效。 (7) 凡根據代表委任文據條款進行的表決,即使委託人已經去世或已喪失行為能力、委任代表或獲簽署的代表委任表格的授權已被撤回或委任代表所涉及的股份已轉讓,均為有效的表決,惟本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召開前收到上述事宜的書面通知除外。 (8) 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如兩名或以上人士登記為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只有於股東名冊上名列首位的人士有權收到本通告,而本通告寄發至該人士時應視為已送達該股份的全部聯名持有人。 (9) 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股東周年大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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