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18,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供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29,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供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6,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6、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20,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7、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80,8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 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 对清远高精铜带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28,300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33,300万元。 2、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供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 对楚江电材供销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公司与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供销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供销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 3、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合金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国开 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71,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74,500万元。 4、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供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 对楚江合金供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公司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供销的担保余额为2,999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供销的担保余额为3,499万元。 5、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顶 立科技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顶立科技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顶立科技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 6、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鑫 海高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70,0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90,000万元。 7、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 徽鑫海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申请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03,8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10,8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7CRK17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加工、销售(国家限制 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9.22%(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清远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二)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8NBNFJ6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伟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供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87.04%(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电材供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三)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 红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 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7.99%(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C1FEOP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明辉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 红旗工业园和平路5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 合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五金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供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80.30%(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合金供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五)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8042096T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戴煜 5、注册资本:3,989.275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星沙产业基 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71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国防计量服务;第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28.75%(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顶立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14244298X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1,921.54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9、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8.17%(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鑫海高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七)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 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6.06%(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1510202605116408BZ-1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 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供销担保时,与扬子农村 商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0208075720260000040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国开行安徽省 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10202601100003983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供销担保时,与交通银行 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C260519GR3420945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担保时,与浙商银行长沙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86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988号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 4、签署地点:湖南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5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600000083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1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七)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中国信托银行 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007929BZ(2026)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7,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 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及损害赔偿。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注:2026年5月28日收到上述七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原因是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清远高精铜带、楚江电材供销、楚江合金、楚江 合金供销、顶立科技、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 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顶立科技、鑫海高导以及安徽鑫海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 本次)为人民币1,010,479万元(其中: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133,300万元、为楚江电材供销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00万元、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500万元、为楚江 合金供销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99万元、为顶立科技累计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0 万元、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800万元),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113.45%。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5、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6、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7、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8、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9、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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