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华文轩(00811):(I)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召开的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及(II)派付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1) (I)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召開的 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的投票結果;及 (II)派付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 茲提述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公告;及(ii)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有關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通告(「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及(iii)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之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補充通告(「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補充通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通告及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補充通告所界定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確認本公告並無虛假聲明、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本公告所載內容之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I. 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的投票結果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國四川省成市錦江區三色路238號新華之星A座舉行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 合共持有1,233,841,000股股份的持有人,即代表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0%,有權出席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及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股東周年大會決議案」)表決。所有股東於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上就股東周年大會決議案進行投票時,未受任何限制。概無任何股東須就任何股東周年大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概無任何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而僅可對股東周年大會決議案投反對票。 761,947,599股有表決權股份,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754116%。所有股東周年大會決議案均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通過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只適用於A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由本公司董事長周青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副董事長劉龍章先生、董事譚鏖女士因其他事務未能列席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之董事會秘書及部份成員亦列席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 下:
II. 派付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 董事會就派發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作出以下說明: 本公司將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股息」)每股人民幣0.42元(含稅)。股息將派付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已登記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的H股股東。根據公司章程,A股股東的股息以人民幣宣派和支付,而H股股東的股息以人民幣宣派、以元支付。匯率將按照緊接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前一個星期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平均匯率計算。以元支付每股H股的股息將按以下公式並將結果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0.000001元計算: 以人民幣計算的每股股息 以元計算的每股H股股息= 緊接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前 一個星期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 人民幣兌換元匯率中間價的平均值 緊接二零二五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前一個星期內(即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八日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元匯率中間價的平均值為1元兌換人民幣0.873120元。因此,每股H股的應付股息金額為0.481034元(含稅)。 並將代H股股東收取本公司已宣派的股息。股息將由收款代理人支付,而有關股息單將由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或之前,以平郵寄予有權收取股息的H股股東,而郵遞風險由H股股東自行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凡中國境內企業向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時,需按10%的稅率為該非居民企業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故此,作為中國境內企業,本公司將在代扣代繳股息中10%企業所得稅後向非居民企業股東(即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東,括但不限於以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或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東)派發股息。 根據聯交所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致發行人題為《有關香居民就內地企業派發股息的稅務安排》的函件,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確認持有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香發行的股票的境外居民個人股東,可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中國簽署的稅收協議或中國內地和香(澳門)之間的稅收安排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就此,本公司將按10%稅率代扣代繳股息的個人所得稅;但如稅務法規及相關稅收協議另有規定的,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的稅率和程序代扣代繳股息的個人所得稅。 承董事會命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青 中國?四川,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a)執行董事周青先生、劉龍章先生及李昆先生;(b)非執行董事柯繼銘先生及譚鏖女士;以及(c)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子斌先生、鄧富民先生及韓文龍先生。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