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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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25日 21:30: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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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创维数字: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含本数)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施驰 | 6,900,000 | 0.5999% |
| 张知 | 600,000 | 0.0522% |
| 备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0 宏昌科技: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
3、减持方式及减持数量和比例:集中竞价。吴红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的总股本0.017%。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上述比例均指根据公司总股本为130,963,2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075股后的总股本130,957,159股计算出来的比例。
【21:10 鸿日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
(股) |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 | 拟减持股份占剔除公
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的总股本比例(%) |
| 王玉田 | 不超过2,063,538股 | 0.9985% | 1.0000% |
| 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 不超过2,063,538股 | 0.9985% | 1.0000% |
| 合计 | 不超过4,127,076股 | 1.9970% | 2.0000% |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19:45 豪声电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持
原因 |
| 嘉兴美
合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 268,200 | 0.1955%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
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股) | 合伙企
业部分
合伙人
的资金
需求 |
| 张远 | 880,000 | 0.6414%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
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股) | 股东资
金需求 |
| 徐瑞根 | 190,000 | 0.1385%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
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股) | 股东资
金需求 |
| 陈其林 | 950,000 | 0.6924%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 股东资
金需求 |
| | | | |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
月内 | | 前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股) | |
| 陈跃林 | 450,000 | 0.3280%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
的3个
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含权
益分派
转增股) | 股东资
金需求 |
注: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美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的股份中,包含公司董事顾建萍、财务总监高引芳、原监事徐芳、原监事赖春来、原监事陆秀芳通过嘉兴美合间接持有的股份。前述减持股份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嘉兴美合间接持有的股份。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远、徐瑞根、陈其林、陈跃林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五名股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中作出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9:40 泰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科技”或“公司”)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56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749%;泰豪集团与黄代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194,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28%。泰豪集团所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配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及其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泰豪集团出具的《关于
泰豪科技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泰豪集团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52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57,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19:40 晶盛机电: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6日-2026年9月15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的比例
| 减持主体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的比
例 |
| 邱敏秀(实际控制
人、董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转增
股本而增加的股份) | 9,543,105 | 0.73% |
| 合计 | 9,543,105 | 0.73% | |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
、截至本公告日,邱敏秀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9:10 众捷汽车:众捷汽车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545,45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9%),若公司在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8:25 中新赛克: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均为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存续期间均已超过十年且均处于退出期,本次系基于基金退出需求等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5月4日、2020年7月3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38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89,900 | 0.8726% |
|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11,900 | 0.3584% |
|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6,600 | 0.3553% |
|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30,860 | 0.2523% |
| 合计 | 3,139,260 | 1.8385% |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18:25 金溢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东王丽娟女士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1%;(2)若以大宗交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行就市
量 | 90个自然日内,
方式,任意连续 |
| 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 |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后总股
本的比例 |
| 776,262 | 0.45% |
| 注:①
本、配股等
份限售、减
(二
公司 | 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②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
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③根据上述
承诺情况,上述股东每年减持的股份不会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东王丽娟女士关于股份限售、减持作出的承诺如下: |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 王丽娟 | 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述金溢
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
上述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
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
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
| | |
| | 在本人所持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股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罗瑞发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上述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罗瑞发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罗瑞发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罗瑞发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
人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限制性承诺。 |
| | |
| | 自本人所持金溢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内,每十二月内转让的金溢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
所持金溢科技股份数量的25%。 |
| | |
| | 本人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金溢科技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
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
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
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
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
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金溢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
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
金分红归金溢科技所有。 |
| | |
| | 如金溢科技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构成借壳上市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拥有权
益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在下列期间内本人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 | |
| | 本人所持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持股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还需比照罗瑞发的身份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该
实施细则为相关规定所替代,则按所替代的规定执行。 |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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