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NTL GENIUS(00033):(1)非执行董事辞任;(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3)委任执行董事;及(4)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 (1)非執行董事辭任; (2)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3)委任執行董事;及 (4)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董事辭任 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本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會」)宣佈,楊娜女士(「楊女士」)已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職務,自2026年5月22日生效,以便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其其他專業事務。楊女士已確認,彼於任職期間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且概無任何有關其辭任的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垂注。董事會謹此衷心感謝楊女士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努力及貢獻。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本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會」)欣然宣佈,許芷嫣女士(「許女士」)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6年5月22日生效。 許女士,29歲,於2019年7月取得香樹仁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許女士其後分別於2022年7月及2023年7月取得香城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PCLL)。 許女士於2025年9月獲認許為香律師,並自此成為香律師會會員。許女士自2025年9月擔任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香)的助理律師,專注於企業管治、合規及企業融資領域。 司組織章程細則(「細則」)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許女士有權收取每年300,000元的酬金,按月支付每月25,000元,該酬金乃經參考多項因素(括其技能及知識、其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責任,以及同類職位的現行市場薪酬水平)後釐定。 委任執行董事 潘慶鐸先生,39歲,持有香理工大學市場學學士學位(2009年至2012年)及香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2007年至2009年)。 潘先生於2012年加入Harris Fraser Group開展其事業,在財富管理及金融服務領域擔任顧問。 憑藉其早期事業經驗,潘先生其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北地區建立其業務。透過其業務,潘先生主要為機構客戶及高淨值人士提供投資及資產管理解決方案以及策略諮詢服務。 自2021年,潘先生亦為東南亞的家族辦公室及金融機構提供獨立顧問服務,藉此向該等客戶介紹財富管理及投資軟件平台。本公司相信,潘先生將能運用其經驗及人脈,為本公司的業務發展作出貢獻。 潘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初始任期為三年,自2026年5月22日生效,並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細則」)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潘先生有權收取每年360,000元的酬金,按月支付每月30,000元,該酬金乃經參考多項因素(括其技能及知識、其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責任,以及同類職位的現行市場薪酬水平)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本公告日期,許女士及潘先生各自(i)並無在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ii)於過去三年並無在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i)並無任何其他主要任命或專業資格;(iv)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並無任何關係;及(v)並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V部涵義被視為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 許女士已確認(i)彼等已符合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的所有獨立性因素;(ii)彼等於現時或過往並無在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任何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公司的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連繫;及(iii)於彼等獲委任時並無任何其他可能影其獨立性的因素。 注,亦無任何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規定須予以披露的資料。 董事會藉此機會對許女士及潘先生加入董事會表示熱烈歡迎。 董事委員會組成變動 因楊娜女士辭任、許女士及潘先生獲委任,自2026年5月22日生效,董事會宣佈董事委員會組成有以下變動: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楊娜女士已不再擔任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許芷嫣女士已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執行董事潘慶鐸先生已獲委任為執行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承董事會命 International Genius Company 執行董事 潘永祥 香,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i)執行董事為潘永祥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趙岩先生及梁愷健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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