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0025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免除本次会议事先通知时限的要求,决定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凌鸿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ZHOU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代为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6 5 21 同意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史玉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刘伟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任广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任广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孟玮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孟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虹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虹人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王虹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子鹏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宋子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史玉柱,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数学系,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史玉柱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2006年至2014年、2017年至今任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赢得1994 2001 CCTV 2002 年度“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 年“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和“香港紫荆花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史玉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86%股权,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4,205,11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69%;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0.49%股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4%有限合伙权益,同时,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6%有限合伙权益,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5,574,67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9%。除此之外,史玉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史玉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伟,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双学位,2006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伟女士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加入巨人网络前,刘伟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任广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任广露先生自2004年加入巨人集团,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广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广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任广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学位。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加入公司前,孟玮先生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传媒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曾蝉联2017及2018年度《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传媒行业第一名,以及《亚洲货币》中国(A/B股)可选消费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此之前,孟玮先生亦在东方证券、京东商城等公司从事证券分析、战略研究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孟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虹人,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辽宁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1年进入巨人网络,先后在财务部、证券部从事相关工作,2020年5月至今任巨人网络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虹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虹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虹人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宋子鹏,男,1984年出生,200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本科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宋子鹏于2009年4月加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内审部经理和资产行政部总监职务,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在美上市SOX审计工作,资产采购业务的管理和内控建设。在加入巨人网络之前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自2019年8月30日起任巨人网络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子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宋子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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