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牧原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更新)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1:56:13 中财网
原标题:牧原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更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02714  
不適用  
不適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2026年5月20日  
更新公告  
更新(i)宣派股息及(ii)派息金額  
   
末期  
普通股息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10 股 4.269999 RMB 每  
2026年5月13日  
   
每 10 股 4.882867 HKD  
1 RMB : 1.143529 HKD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5月19日 16:30  
至 由 2026年5月20日 2026年5月21日  
2026年5月21日  
2026年6月22日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夏慤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香港  
   
宣派股息所適用的代扣所得稅詳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稅率)列於下表中。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非個人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滬港通及深港通H股股東10%本公司向在記錄日期名列於本公司 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 (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派發股息時,有義務代扣 代繳10%的企業所得稅。 
 10%取得股息的H股個人股東為低於 10%稅率的協定國家和╱或地區的 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 代繳個人所得稅。 但是,稅務法規及相關稅收協議另 有規定的,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 的稅率和程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 稅。 
 20%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及/ 或深港通投資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 息,本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代 繳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及 /或深港通投資本公司H股取得的 股息,按照上述規定計徵個人所得 稅。 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及/ 或深港通投資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 息,本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 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 款由企業自行申報並繳納。 
    
    
不適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