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激励计划尚待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5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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