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688525):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9:26:14 中财网
原标题:佰维存储: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战略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海光芯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芯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围绕光电互联产品封装业务(以下简称“合作业务领域”)深化合作,共同服务于AI算力基础设施相关场景。

公司及/或子公司拟与海光芯正签订委托代工协议,约定公司及/或子公司为海光芯正代工光电互联产品(以下简称“标的产品”)。当前硅光芯片及其他原材料供应紧缺、价格较高、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经公司与海光芯正友好协商,公司及/或子公司拟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上述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及/或子公司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其在委托代工协议项下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为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财务资助资金,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最长占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在占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占用利率由公司根据可比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利息按照海光芯正占用资金天数计算,财务资助资金无担保。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战略合作及财务资助对象非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战略合作及财务资助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系双方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在资金占用期限内,可能出现海光芯正信用状况恶化而不能按期、足额交付相关采购的芯片及/或偿还资金本息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公司与海光芯正合作布局的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存在技术适配验证、工艺稳定性、市场开拓、产能爬坡、行业竞争等风险,同时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迭代等外部因素影响,若下游行业需求萎缩或技术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相关产品市场拓展受阻,影响合作业务的营收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战略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独立半导体存储和先进封装服务商,计划持续依托公司晶圆级封装能力和AI产业链生态资源,以先进封装作为技术底座服务AI高速互连需求,打造“存、算、运”综合服务平台。

海光芯正作为国内创新的高速光电互连一站式解决方案商,专注于硅光芯片设计和解决方案、高速光电子器件、高速光模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及技术服务,业务覆盖AI数据中心市场。

公司拟与海光芯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合作业务领域深化合作。

具体而言,公司及/或子公司拟与海光芯正签订委托代工协议,约定公司及/或子公司为海光芯正代工标的产品。当前硅光芯片及其他原材料供应紧缺、价格较高、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经公司与海光芯正友好协商,公司及/或子公司拟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上述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及/或子公司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其在委托代工协议项下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为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财务资助资金,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最长占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在占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占用利率由公司根据可比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利息按照海光芯正占用资金天数计算,财务资助资金无担保。

(二)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战略合作及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光芯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855307783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10号院3号楼1 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胡朝阳
注册资本7,611.0545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 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胡朝阳直接持股11.1053%。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公司与战略合作对象的关系 (说明战略合作对象与上市 公司关联关系,或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公司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为海光芯 正子公司北京海光芯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打样服 务。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5年12月31日年报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183,001.30
 资产净额58,574.70
 营业收入122,106.30
 净利润-10,013.8
 资产负债率67.99%
注:以上财务信息均摘自海光芯正已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海光芯正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条款主要内容
公司及/或子公司拟与海光芯正签订委托代工协议,约定公司及/或子公司为海光芯正代工标的产品。当前硅光芯片及其他原材料供应紧缺、价格较高、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大,经公司与海光芯正友好协商,公司及/或子公司拟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上述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及/或子公司向海光芯正提供资金支持其在委托代工协议项下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为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或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财务资助资金,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最长占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在占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占用利率由公司根据可比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利息按照海光芯正占用资金天数计算,财务资助资金无担保。

其他事项:具体条款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以公司与海光芯正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拟向海光芯正提供财务资助,是建立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之上,具有真实的业务基础,增强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伙伴的协同能力;本次财务资助无担保,但双方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公司能够及时了解海光芯正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海光芯正经营情况、资金用途及偿还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与海光芯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增强双方产业协同,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完成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含本次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公司与海光芯正的战略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有利于公司业务长期发展。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八、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系双方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在资金占用期限内,可能出现海光芯正信用状况恶化而不能按期、足额交付相关采购的芯片及/或偿还资金本息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公司与海光芯正合作布局的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存在技术适配验证、工艺稳定性、市场开拓、产能爬坡、行业竞争等风险,同时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迭代等外部因素影响,若下游行业需求萎缩或技术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相关产品市场拓展受阻,影响合作业务的营收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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