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本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00股后的152,226,6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3,997.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22,833,997.8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10=22,833,997.80元/152,226,727.00股×10≈1.499999元;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22,833,997.80元/152,226,727.00股≈0.149999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99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52,226,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4,009.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规则: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00股后的152,226,6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付林辉 咨询电话:0755-89509995 传真电话:0755-84862643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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