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002130):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81,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所涉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2025年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解锁。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65号),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3亿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1.08亿元,较2024年增长38.41%。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当期对应标的股票可以解锁。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5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4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成就后,对于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的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在二级市场出售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和应付款项后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上述关于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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