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21:06:52 中财网
原标题:佳电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694,985,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4,985,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94,985,15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33,982,18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本数(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07,544,15115.47%21,508,830129,052,98115.47%
无限售条件股份587,441,00384.53%117,488,200704,929,20384.53%
总股本694,985,154100%138,997,030833,982,184100%
(注: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33,982,184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795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红霞 韩钰
咨询电话:0454-8848800
传真电话:0454-84677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