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丰盛控股(00607):自愿公布法律程序最新消息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ullshare Holdings Limited 豐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07) 自願公佈 法律程序最新消息 本公佈乃由豐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的公佈(「該公佈」),內容有關由中國高速傳動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高速」)的若干附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高等法院」)針對(其中包括)本公司及Five Seasons XVI Limited(「Five Seasons」,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展開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案件編號為二零二五年HCA 656。中國高速其後加入該法律程序作為原告人。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及Five Seasons已向高等法院申請裁定擱置原告人的索償,並以原告人的索償與香港並無關連為由,申請撤銷向Five Seasons送達的同時發出的傳訊令狀。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高等法院就本公司及Five Seasons的該等申請作出有利裁決。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收到法院的蓋印裁決。該裁決的效力為原告人的索償於香港法院被暫停。董事會認為法院裁決為正面進展。 此外,本公司維持其立場,認為原告人針對本公司、Five Seasons、季先生及若干其他被告人的索償屬惡意、毫無根據且荒謬,並將採取有力行動以維護其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在任何司法權區對針對彼等提出的任何法律程序進行抗辯。 繼續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以待本公司刊發二零二五年經審核年度業績。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於適當時候刊發進一步公佈。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豐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季昌群 香港,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季昌群先生(主席)、杜瑋女士、沈晨先生及葛金鑄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智強先生、曾細忠先生及黃順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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