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泓盈城市服务:于2026年5月11日举行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OLLWIN URBAN OPERATION SERVICE GROUP CO., LTD 泓盈城市運?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529) 於2026年5月11日舉行的2025年度 股東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茲提述泓盈城市運?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17日的通函(「通函」)及年度股東大會通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中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於2026年5月11日上午9時30分舉行的年度股東大會上,年度股東大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就日期為2026年4月17日的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的所有建議決議案進行表決。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所有決議案均獲本公司股東以投票方式批准。 於年度股東大會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括120,000,000股非上市股份及40,000,000股H股),相當於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投票的股份總數。據本公司所深知、盡悉及確信:(1)概無本公司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年度股東大會而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放棄就決議案投贊成票;(2)概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放棄投票;及(3)概無股東於通函中表明其有意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棄權。 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六名董事出席了年度股東大會。非執行董事余效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合計持有120,02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5%)的股東親身或通過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本公司於香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及兩名股東代表(即文烽及張奮)已就點票獲委任為年度股東大會的監票員,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的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由於超過半數之票數贊成上述第1至12項各項普通決議案,且超過三分之二之票數贊成第13至14項特別決議案,上述所有普通決議案及特別決議案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獲股東正式通過。 末期股息的支付 2025年末期股息的支付詳情如下: 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9日(星期二)或之前,向全體股東派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保留溢利中的現金股息(「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24元(含稅)。 本公司將以現金派發末期股息的總金額約為人民幣38,400,000元(含稅)。 應付非上市股份持有人的末期股息將以人民幣支付,而應付H股股東的末期股息將以人民幣宣派並按建議末期股息宣派日期前一個公曆星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的平均值計算的匯率以元支付,即人民幣1.00元兌1.1428元。根據該匯率,每股H股之應付末期股息為0.27427元。 為確定H股股東的末期股息權益,本公司將於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H股股東名冊登記,期間將不會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於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有權收取末期股息。為有權收取末期股息,所有H股股份的轉讓文書必須於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送達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以辦理登記手續。 稅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本公司有義務在向名列於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即以非個人股東名義持有本公司H股的任何股東,括但不限於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託人或以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持有人)派發末期股息時,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相關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348號通知」),本公司向名列H股股東名冊的非居民個人分派末期股息時,須扣繳個人所得稅。本公司H股非居民個人持有人可根據其居住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以及中國內地與香(或澳門)稅收安排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根據348號通知,在香發行股份的中國非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派發股息或紅利時,一般可按1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無需辦理申請稅收優惠事宜。然而,就各個境外居民個人股東而言,稅率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中國的相關稅收協定而可能有所不同。 倘H股的個人持有人為香或澳門居民,或為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項下稅率為10%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為該等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倘H股個人持有人為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項下稅率低於10%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為該等股東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倘該等股東根據相關稅收協定要求退還超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公司可根據相關稅收協定,代表該等股東申請享受相關協定的稅收優惠待遇,惟相關股東須及時提交《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及相關稅收協定條文規定的相關文件及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本公司將協助退還多扣繳的稅款。 倘H股的個人持有人為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項下稅率高於10%但低於20%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按照該稅收協定規定的適用稅率為該等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倘H股的個人持有人為根據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稅率為20%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或並無與中國簽訂任何稅收協定,或其他情況下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為該等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於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及因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未能及時確定或不準確確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對於代扣代繳機制或安排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董事會命 泓盈城市運?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謝毅先生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 2026年5月1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括執行董事謝毅先生、陽鑫先生及 段文明先生;非執行董事余效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嘉麗女士、戴曉鳳博士及謝志偉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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