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301512):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周欣先生之继承人黄丽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周欣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近日,公司收到周欣先生之继承人黄丽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周欣先生的继承人将继续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黄丽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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