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蓝思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无偿捐赠公司股份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21:46:56 中财网
原标题:蓝思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无偿捐赠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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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藍 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13)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刊發。



茲載列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及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群飛

香港
,2026年 5月 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周群飛女士、鄭俊龍先生及饒橋兵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萬煒女士、劉岳
先生、田宏先生及湯湘希先生。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无偿捐赠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股份情况概述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思科技”)于 2026年 5月8日接到股东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群欣”)通知,长沙群欣与永州市慈善总会及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永州市文体局”)签订了《定向捐赠协议》,长沙群欣拟向永州市慈善总会无偿捐赠 390.02万股蓝思科技无限售流通 A股股票,用以支持永州市体育场提质改造。

二、捐赠双方基本情况
(一)捐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70297993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术民
成立日期:2011年 3月 18日
注册资金:40,54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科技创业中心 8312室
登记机关: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群欣与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思”)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女士控制的公司,与周群飞女士的配偶郑俊龙先生一同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上三方合计持有公司 58.84%的股份(扣除 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永州市慈善总会
名称:永州市慈善总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100785354318M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何志成
成立时间:2008年 8月 1日
注册资金:6,000.00万人民币
业务范围:接受捐赠,组织捐赠;兴办、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帮困、国内外慈善交流等
住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 139号
登记管理机关:永州市民政局
永州市慈善总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基金会/慈善组织,具备依法接受捐赠、持有财产、管理专项基金并开展慈善活动的资格。

2、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名称: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100MB1875394M
住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 218号
主要负责人:周贤志
永州市文体局系实施永州市体育场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

三、捐赠计划的主要内容

捐赠主体计划捐赠数量捐赠占总股 本的比例捐赠方式股份来源
长沙群欣3,900,200股0.07%非交易过 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公司股份及因权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四、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捐赠前 捐赠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
香港蓝思2,804,509,82153.30%2,804,509,82153.30%
长沙群欣288,025,6125.47%284,125,4125.40%
郑俊龙3,347,8790.06%3,347,8790.06%
合计3,095,883,31258.84%3,091,983,11258.76%
注:以上持股比例计算扣除了 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永州市慈善总会接受本次捐赠后,将纳入“足球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将该等捐赠股份产生的分红、依法减持所得及其他合法收益定向用于支持永州市文体局实施永州市体育场提质改造项目。

2、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捐赠的实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捐赠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捐赠股份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所界定的卖出行为,将不会导致长沙群欣因增持蓝思科技股份而构成短线交易。

六、备查文件
《定向捐赠协议》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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