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东鹏饮料:海外监管公告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80)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裁 林木勤 香,2026年5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六名執行董事林木勤先生、林木先生、盧義富先生、蔣薇薇女士、張磊先生及林戴吉先生;以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亞利女士、游曉女士、李洪斌先生及戴國良先生。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4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及 2026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回购方案,由于本次回购股份部分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7日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3楼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电话:0755-26980181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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