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青岛银行(03866):2025年度股东会
原标题:青岛银行:2025年度股东会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Qingdao Co., Ltd.* * H 3866 2025年度股東會 本行謹定於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舉行2025年度股東會,有關通告載於本通函。 倘 閣下有意出席2025年度股東會及╱或於會議上投票,均須根據有關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備之指示填妥該等代表委任表格,並須於有關會議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將其交回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如為H股股東)或本行的中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如為A股股東)。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並不影響 閣下親自出席該會議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權利。 頁碼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緒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 2025年度股東會審議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議案1.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議案2. 202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議案3. 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議案4. 聘請2026年度外部審計機構及其報酬 . . . . . . . . . . . . . . . . . . . 8議案5. 選舉張世興先生為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 . . . . . . . . . . . . . . . 8議案6. 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議案7. 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議案8. 2026-2028年資本規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議案9. 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捐贈 . . . . . . . . . . . . . . . . . . . . . 11議案10. 授權董事會決定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 . . . . . . . . . . . . . . . . 12議案11. 制定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議案12. 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 . . . . . . . . . . . . . . . . . 13議案13. 2026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 . . . . . . . . . . . . . . . . . . . 14議案14. 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 . . . . . . . . . . . . . . . . . . . 14議案15. 發行股份一般性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三、 2025年度股東會報告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報告1. 2025年度董事會及董事履職情況評價報告 . . . . . . . . . . . . . . . . 16報告3. 2025年度獨立非執行董事述職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16報告4. 2025年度主要股東(大股東)評估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17四、責任聲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五、 2025年度股東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六、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表決之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七、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附錄一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1附錄二 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I-1附錄三 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II-1附錄四 2026-2028年資本規劃的議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V-1附錄五 制定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議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V-1附錄六 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的議案 . . . . . . . . . . . . . VI-1附錄七 2026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 . . . . . . . . . . . . . . . VII-1附錄八 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的議案 . . . . . . . . . . . . . . . VIII-1附錄九 2025年度董事會及董事履職情況評價報告 . . . . . . . . . . . . . . . . IX-1附錄十 2025年度高級管理層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評價報告 . . . . . . . X-1附錄十一 2025年度獨立非執行董事述職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XI-1附錄十二 2025年度主要股東(大股東)評估報告 . . . . . . . . . . . . . . . . . . . XII-1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SM-1 於本通函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2025年度股東會」 指 本行擬於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舉行的2025年度股東 會 「A股股東」 指 持有A股之股東 「A股」 指 本行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該等股份已於 深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2948),以人民幣交易 「公司章程」 指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企業會計準則」 指 企業會計準則 「本行」 指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行董事會 「本公司」 指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中國證監會」或「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行的董事 「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 指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H股股東」 指 持有H股之股東 「H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 股,該等股份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 03866),以港元交易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增補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香港聯交所」或「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6年4月30日,即本通函刊載前就確定當中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中國人民銀行」 指 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 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份」 指 本行A股及╱或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本通函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Bank of Qingdao Co., Ltd.* * H 3866 董事會成員: 註冊地址及總部地址: 執行董事: 中國 景在倫(董事長) 山東省青島市 吳顯明 嶗山區 陳霜 秦嶺路6號3號樓 劉鵬 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 非執行董事: 香港銅鑼灣 鄧友成 勿地臣街1號 周雲傑 時代廣場 Rosario Strano 二座31樓 譚麗霞 Giamberto Giraldo 獨立非執行董事: 邢樂成 張旭 張文礎 杜寧 范學軍 敬啟者: 2025年度股東會 一、緒言 董事會邀請 閣下出席於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舉行的2025年度股東會。本通函旨在提供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所載事項的進一步詳情。 二、 2025年度股東會審議事項 議案1. 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普通決議案,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一。 議案2. 202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普通決議案。 本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制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兩套報表的淨利潤和股東權益無差異。 現將本公司2025年度財務決算情況報告如下(按企業會計準則,如無特殊說明,均為合併報表口徑,金額幣種人民幣): 2025年,本公司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45.73億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幣10.75億元,增長7.97%;淨利潤人民幣53.57億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幣9.52億元,增長21.61%;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人民幣51.88億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幣9.24億元,增長21.66%。2025年末,資產總額人民幣8,149.60億元,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幣1,249.97億元,增長18.12%;不良貸款率0.97%,比上年末下降0.17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292.30%,比上年末提高50.98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13.37%,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8.67%。以上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 有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製的經審計財務信息詳情,請參閱本行刊發的2025年度報告內之財務報表。 議案3. 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普通決議案。 本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製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製的2025年度財務報表,已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上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本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製的2025年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人民幣51.88億元,2025年本行報表中淨利潤人民幣49.72億元。 為此,根據本行的利潤情況、公司章程及相關監管規定,本行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i) 按照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人民幣4.97億元; (ii) 提取一般準備人民幣16.27億元; (iii) 已於2025年7月、8月派發永續債利息共計人民幣2.33億元; (iv) 以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股份總額為基數,向全體普通股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息人民幣1.80元(含稅),分配金額約為人民幣10.48億元,2025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約為人民幣10.48億元,佔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淨利潤的21.15%,佔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20.19%。H股的股息將以港元支付,適用匯率為2025年度股東會上宣佈派發股息當日前五個工作日(含2025年度股東會舉行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平均值; (v) 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下年。 普通股股息稅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與相關實施條例,對於2026年6月7日(星期日)名列H股股東名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本行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於2011年6月28日頒佈的《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境外居民個人股東從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香港發行的股票所取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是,持有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香港發行的股票的境外居民個人股東,可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中國簽署的稅收協議及中國內地和香港╱澳門間稅收安排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按照上述稅務法規,對於本行H股個人股東,本行一般將按照10%稅率代扣代繳股息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倘相關稅務法規及稅收協議另有規定,本行將按照稅務機關的徵管要求具體辦理。 對於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深交所上市的本行A股股票(簡稱「深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行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本行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如果深股通投資者涉及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議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0號)、《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規定執行。 深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行A股股東一致。向本行A股股東派發股息的詳情及有關事項將適時公佈。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本行H股股票(簡稱「港股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港股通投資者名義持有人接收本行派發的現金紅利,並通過其登記結算系統將現金紅利發放至相關港股通投資者。港股通投資者的現金紅利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滬港通」)、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簡稱「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港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行H股股東一致。 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錯誤確定而引致的任何索償或對代扣代繳機制的任何爭議,本行概不負責。 如本行H股相關股東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可向彼等的稅務顧問諮詢有關擁有及處置本行H股相關股份所涉及的中國內地、香港及其他國家(地區)稅務影響的意見。 向A股股東派發2025年度股息相關事宜,本行將另行發佈實施公告。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及獲派發末期股息之資格 本行將於2026年6月3日(星期三)至2026年6月7日(星期日)(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本行H股股東如欲獲派發2025年度末期股息而尚未登記過戶文件,須於2026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或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交回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6年6月7日(星期日)名列本行股東名冊之股東均有權獲派發末期股息。 董事會擬定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派發2025年度末期股息,倘若預期派付日期有任何更改,本行會就有關更改刊登公告。 議案4.聘請2026年度外部審計機構及其報酬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關於聘請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審計機構及其報酬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綜合考慮安永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較高,誠信記錄較好,兼顧本行業務發展、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同業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實際情況等因素,為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和穩定性,本行提呈繼續聘請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本行2026年度境內審計機構,繼續聘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擔任本行2026年度境外審計機構。 2026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半年度財務報告審閱、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財務報告執行商定程序服務支付審計相關費用人民幣355萬元,2026年度內部控制審計費用人民幣50萬元,合計人民幣405萬元,與上年度一致。該費用根據市場公允水平、本行業務計劃及複雜性、預期審計範圍、審計時間以及核數師的審計資源等因素,按公開選聘結果確定,包括有關稅費以及差旅、辦公、出差補貼等各項雜費。 議案5.選舉張世興先生為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選舉張世興先生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董事會提名張世興先生(「張先生」)為第九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張先生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獲2025年度股東會審議並通過後,其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核准,其任期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第九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須予披露張先生之簡歷詳情載列如下:張世興先生,1961年2月出生,中國海洋大學環境科學博士,原中國海洋大學會計學教授。 張先生於1998年8月入職中國海洋大學,2024年3月退休,曾任中國海洋大學會計學系副主任、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導師,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現兼任青島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濟南花物堂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職務。 本行將會與張先生訂立服務合約。張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120,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民幣5,000元╱次,該等津貼和補助是根據適用法律、法規以及本行相關薪酬政策釐定。除上述津貼和補助外,張先生不會從本行領取其他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外,張先生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 就建議提名張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本行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已遵從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任職資格和選舉程序。本行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結合本行實際情況,根據專業經驗、技能及知識、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率的可能性、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可為本行貢獻的時間等條件提名張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張先生具有會計方面的專業技能,通過其豐富的經驗及知識將從會計等方面給予客觀、獨立及充足的意見及分析,在文化、專業技能及資歷等多方面促進董事會架構的多元化。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要求,張先生已向本行確認以下事項:(1)其於香港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述的各項因素有關的獨立性;(2)其過去或現在並無於本行或本行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權益,或與本行的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3)於其獲委任之時並無其他可能會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 本行認為,張先生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規定。 除本通函所披露外,張先生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張先生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予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張先生的委任而言,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議案6. 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有關規定及本行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本行對日常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合理預計,並履行相應的審批和披露程序後,則在當年預計範圍內發生的單筆關聯交易,無需按證監會及深交所標準進行重複審批和披露,但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標準的重大關聯交易,仍需逐筆提交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董事會批准。 本行已對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進行了預計,具體情況見本通函附錄二。 議案7. 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的普通決議案,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三。 議案8. 2026-2028年資本規劃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資本規劃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為進一步加強資本管理,強化資本約束與風險抵禦能力,促進本公司持續穩健發展,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等制度,在充分考慮未來發展戰略和業務規劃的基礎上,本公司制定了2026-2028年資本規劃。 《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資本規劃的議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四。 議案9.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捐贈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捐贈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為進一步厚植金融向善品牌底蘊,將公益實踐深度融入高質量發展大局,推動公益投入常態化、可持續化,本行擬每年按本行上年度稅前利潤的0.25%,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撥付捐贈資金。(按2025年利潤測算,2026年捐贈資金人民幣1,414萬元。)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由本行發起設立,本行董事陳霜為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為本行關聯方。按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相關規定,上述捐贈事宜已在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範圍內,無需單獨履行相關披露程序。 開展常態化公益慈善,是銀行踐行金融為民初心、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更是回饋社會各界支持的實際行動。長期以來,青島銀行堅守「源於社會、回饋社會」理念,深耕各類公益實踐,既彰顯了地方法人銀行的責任擔當,也樹立了有溫度、有情懷的金融形象。後續,本行擬將公益實踐與新三年戰略規劃深度融合,進一步賦予本行鮮明的有溫度與有情懷特質,提升在社會公眾中的認可度與美譽度,助力自身高質量發展。 本次捐贈比例經綜合參考歷年捐贈情況、開展同業調研,並結合提升公益品牌影響力需求確定,以此推動公益行動從階段性舉措轉向長期性戰略佈局。捐贈資金將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相關規定,專項用於支持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依法開展的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等公益慈善活動,為地方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堅實的青銀力量。 本次捐贈有助於提升本行的社會形象,擴大本行公益品牌影響力。本次對外捐贈資金來源於本行自有資金,對本行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沒有不利影響,對本行的獨立性亦無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本行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本行獨立董事已就上述捐贈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本行公益捐贈事項的決策效率,規範捐贈管理流程,契合本行常態化、可持續化開展公益慈善事業的實際需要,確保相關捐贈事項及時、有序實施,董事會向股東會申請授權董事會在每年按本行上年度稅前利潤0.25%確定的捐贈額度內,審議決策並組織實施後續各年度本行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撥付捐贈資金事項。本項授權有效期為三年,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議案10.授權董事會決定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為進一步提升投資者獲得感,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5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2025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符合監管要求和利潤分配的條件下,根據股東會決議,結合本行實際經營情況制定和實施具體的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中期利潤分配以相應期間財務報告為基準,合理考慮當期業績情況,上限不超過相應期間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授權期限自本議案經2025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行2026年度股東會召開之日止。 議案11.制定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為進一步規範本公司工資總額管理,完善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堅持效益導向,加強工資總額與經營業績的聯動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議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五。 議案12.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為進一步規範本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健全科學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調動高管積極性和創造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有關規定,結合本行實際情況,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關於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的議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六。 議案13.2026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七。 議案14.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 於2025年度股東會將提呈批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的議案》的普通決議案。 《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的議案》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八。 議案15.發行股份一般性授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批准《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一般性授權的議案》的特別決議案。 為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融資環境優勢,抓住市場融資窗口,提高本行資本管理的靈活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參照市場慣例,提請2025年度股東會批准,授予董事會發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權,並批准董事會轉授權等事項。 (i) 發行股份一般性授權的具體方案 (1) 在依照下文(2)所列條件並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授權董事會在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決定單獨或同時發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處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 「有關期間」為自2025年度股東會通過本項授權決議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1)本行2026年度股東會結束時;(2)本行2025年度股東會通過本議案之日起12個月屆滿之日;(3)本行於任何股東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更改本決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2) 授權董事會發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處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的數量(其中,優先股按強制轉股價格計算全部轉換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數量;可轉債按轉股價計算全部轉換後的A股 及╱或H股普通股數量),各自不得超過以本決議案經2025年度股東會通過當日,本行已發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類別股份總數的 20%。 (3) 授權董事會:(1)制定並實施具體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擬發行、分配的股份類別、定價方式和╱或發行價格(包括價格區間)、發行數量、發行對象以及募集資金投向等,決定發行時機、發行期間、募集資金用途,決定是否向現有股東發售;(2)辦理本行註冊資本增加事 宜,以反映本行根據本議案而獲授權發行的股份,並對公司章程中與發行股份和註冊資本等有關的條款,作出必要的修訂;(3)審議批准向有關監管機構遞交的與前述發行有關的法定文件,根據監管機構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關的批准程序;(4)採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動及辦妥其他所需手續,以實施發行方案及實現註冊資本的增加;(5)決定與前述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 (ii) 授權相關事項 為增加決策效率,減少內部審批程序,把握市場時機,就處理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股份事宜,提請2025年度股東會批准,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在有關期間處理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股份有關事項。上述董事會對授權人士的授權將由董事會行使本議案項下的一般性授權時另行確定。 三、 2025年度股東會報告事項 報告1. 2025年度董事會及董事履職情況評價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及董事履職情況評價報告》以供股東審閱,但無需股東批准。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九。 報告2. 2025年度高級管理層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評價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級管理層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評價報告》以供股東審閱,但無需股東批准。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十。 報告3. 2025年度獨立非執行董事述職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獨立非執行董事述職報告》以供股東審閱,但無需股東批准。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十一。 報告4. 2025年度主要股東(大股東)評估報告 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東(大股東)評估報告》以供股東審閱,但無需股東批准。報告全文請參閱本通函附錄十二。 四、責任聲明 本通函的資料乃遵照香港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行的資料;本行的董事願就本通函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導致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五、 2025年度股東會 本行擬於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召開2025年度股東會,以審議及酌情通過有關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所載事項。日期為2026年5月6日的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代表委任表格已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發佈。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載於本通函。 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並不影響 閣下親自出席2025年度股東會或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權利。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及出席2025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資格 本行將於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至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2025年度股東會及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投票,本行H股股東須於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將H股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及其他適當文件送交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名列本行股東名冊之股東均有權出席2025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六、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表決之方式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9(4)條的規定,股東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所作之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 盡本行所知,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股東、海爾集團公司相關股東、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被視為對《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有重大利益,需就該決議案迴避表決;陳霜被視為對《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關於向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定向捐贈的議案》和《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清算的議案》有重大利益,需就該等決議案迴避表決。除上述所披露外,並無其他股東或其聯繫人被視為對2025年度股東會中的任何決議案有重大利益,並無其他股東被要求就任何決議案迴避表決。 茲提示 閣下,根據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若然 閣下質押本行股權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本行股權的50%時, 閣下在2025年度股東會上的表決權將受到限制。 七、推薦意見 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將於2025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符合本行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2025年度股東會提呈的所有決議案。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在倫 董事長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 2026年5月6日 *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一家根據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並不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各位股東: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銀行」或「本行」)三年戰略規劃的決勝之年。青島銀行董事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及各項金融監管要求,深入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務地方建設、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社會民生為著力點,堅持「質效優先」理念,扎實推進戰略落地執行,高質量發展取得較好成效。 一、 2025年主要經營成果 2025年,在董事會的戰略引領下,本行業務規模在結構優化中實現合理增長,盈利水平在效率提升中展現強勁韌性,資產質量在精細管理中保持良好態勢,標志著「量的合理增長」與「質的有效提升」從戰略藍圖轉化為生動實踐,高質量發展邁入新階段。 1 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資產總額人民幣8,149.60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8.12%;客戶存款總額人民幣5,028.99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6.41%;客戶貸款總額人民幣3,970.08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6.53%;全年營收為人民幣145.73億元,較上年增長7.97%;歸母淨利潤為人民幣51.88億元,較上年增長21.66%;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12.68%,較上年提升1.17個百分點;不良貸款率0.97%,降至1%以下,較上年末下降0.17個百分點,實現了連續8年下降;撥備覆蓋率292.30%,較上年末增長50.98個百分點,風險抵補能力保持充足。 2025年,青島銀行首次入圍《財富》中國500強,在英國《銀行家》公佈的「2025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位居第270位,躍居「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榜第317位,第十次榮獲全球服務領域最高榮譽-「五星鑽石獎」,全面體現了本行的系統性綜合實力與品牌服務價值。 二、 2025年度董事會主要工作 (一)深化公司治理,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 1. 重塑頂層架構,提升治理規範水平 為適應「上市公司治理架構改革」的新形勢與行業監管新要求,青島銀行及時啟動監事會撤銷及治理制度迭代更新工作,聚焦制度與公司治理運作的適配性、制度間的銜接性,全面修訂完善相關條款,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全面承接原監事會的職能,推動治理制度體系從「健全」向「優化」升級,並確保監督職能的平穩過渡,以制度迭代賦能公司治理能力提升,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年內本行董事會已審議通過對《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專委會工作規則等十餘項基礎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訂,在公司章程中進一步增加強化黨的領導內容,著力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範、銜接順暢的優質公司治理制度體系,為本行合規經營與高質量發展築牢制度根基。 2. 優化董事會運作,保障決策規範高效 2025年,在複雜的市場環境下,董事會嚴格依規勤勉盡責,將自身能力建設與銀行發展深度融合,持續優化會前溝通、會中研討、會後督辦的全鏈條決策機制,為本行高質量發展提供規範高效的決策保障。報告期內,董事會共計召開17次會議,審議議案133項,聽取或審閱各類報告47項,積極關注戰略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控制、資本管理等重要領域。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年初謀篇佈局制定工作計劃,全年統籌推進細化履職安排,以權責清晰的工作機制、規範高效的履職行動,為董事會決策提供專業支撐。報告期內,各專委會累計召開會議55次,審議議案150項,聽取審閱報告48項,以「專業厚度」托舉董事會「決策高度」。 3. 細化服務支撐,彰顯董事履職價值 青島銀行聚焦董事履職核心需求,持續深化履職支撐體系建設,從履職材料準備、信息同步、專業諮詢到溝通協調等多方面升維服務機制,讓董事履職更具依據、更有效率、更顯價值。2025年,本行獨立董事前往泰安分行開展基層調研,深入一線了解業務開展中的實際難點,結合專業背景提供針對性建議,助力分行破解發展堵點。在新三年戰略規劃制定過程中,獨立董事參與專題座談會議2次,對青島銀行未來的發展積極獻言獻策;常態化參加監管政策與法規解讀專題培訓,不斷了解法規新動態、監管新動向,提升履職能力。本行召開了3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了2025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關於青島銀行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相關關聯方關聯交易的議案等事項,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加強董事履職檔案建設,建立健全董事履職台賬,推動董事履職管理更加合規、全面、高效。為保障本行董事的合法權益,促進董事及相關責任人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更充分地行使權利、履行職責,本行為相關人員購買了責任險。 4. 錘煉治理內功,鑄就品牌卓越口碑 秉承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運作理念,本行深耕公司治理,憑借規範高效的治理體系與扎實的實踐成效,獲得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及權威財經媒體的廣泛認可與高度贊譽。 在行業評選中,本行斬獲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多項重磅榮譽,其中連續三年獲評「上市公司董事會最佳實踐案例」,連續四年蟬聯「上市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最佳實踐案例」,連續兩年榮獲「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最佳實踐」「上市公司年報業績說明會最佳實踐」,首次獲得「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優秀實踐案例」,五項重磅榮譽實現持續領跑,彰顯了本行在公司治理領域的過硬實力。在媒體評選中,本行獲得權威媒體《中國證券報》多項大獎,連續三年榮獲中證報「金牛金信披獎」,並首次斬獲港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金牛獎」,實現「雙金牛」榮譽加身;同時還榮獲《證券市場周刊》「投資者關係金曙光獎」等殊榮,品牌影響力與社會美譽度持續攀升。在深交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中,本行連續5年保持信息披露最高評級A級,彰顯了本行在信息披露領域的持續深耕與扎實功底。 (二)強化戰略統籌,引領高質量發展航向 1. 佈局「五篇大文章」,積蓄轉型動能 2025年,在董事會的科學佈局下,青島銀行緊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主線,深耕「五篇大文章」,聚焦重點領域精準發力、提質增效,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顯著成效。 科技金融築牢科創服務支撐,以「平台特色化」「體系專業化」推動科技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打造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產品」的服務模式,構建「專營化機構」「專屬化產品」「專項化政策」「專業化審批」「專門化渠道」的「五專」體系,創設「青銀科創-陪伴成長」的科技金融服務品牌。截至2025年末,科技金融貸款餘額人民幣314.58億元,同比增長21.75%,助力科技企業創新發展。 藍綠色金融協同突破,領跑區域生態金融發展。活用雙碳政策工具,綠色金融實現超額增長,完成綠色金融新舊標準切換與制度升級,切實提升本行綠色金融管理的專業化與精細化水平;系統梳理國內外藍色金融理論成果與實踐經驗,結合藍色經濟發展現狀,創新構建涵蓋基礎通用標準、金融機構標準、金融產品標準、融資活動標準四個維度的藍色金融標準體系。截至2025年末,綠色貸款餘額人民幣588.13億元,增速達57.47%;藍色貸款人民幣227.54億元,增速達35.59%。 普惠金融著眼於小微主體需求,以「高質量發展白皮書」為指導,借助理念變革、職能變革、管理變革,構建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體系。通過強化基層普惠金融隊伍建設、完善小微企業信貸產品體系、開展「普惠小微貸款營銷激勵活動」、建設「普惠貸款利率分級授權審批」「普惠貸款一體化專業審批」機制等,推動普惠金融全面完成監管目標。截至2025年末,普惠貸款餘額人民幣532.2億元,同比增長18.03%,奮力書寫「普惠金融」大文章。 養老金融深耕銀髮經濟賽道,構建「產品+服務+產業」三維體系,成效亮眼。 原創「養老企易貸」獲評省級養老金融典型產品並入選山東好品金融,已服務全省30餘家養老機構、提供融資超人民幣3億元,2025年末本行衛健客群5,823戶,較上年末增長919戶,增幅18.74%;牽頭主承銷全國首單省屬企業公募支持養老產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金額人民幣2億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96%,為養老項目投建注入金融活水。迭代「青馨·向前一步」敬老服務模式,升級網點適老化設施、推出手機銀行老年版、迭代升級敬老專線,組建志願服務隊開展社區宣教。 數字金融錨定數智化轉型,聚焦場景融合與效能提升,順利投產新一代分佈式核心業務系統(一期),並完成「融羲」智能營銷平台的建設及上線,全面開展數字化運營,築牢自主可控的金融科技底座;建立健全數字經濟企業分類服務機制,針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的數字經濟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方案;持續加大金融科技投入,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風險識別和客戶服務能力。截至2025年末,本行數字經濟產業貸款餘額人民幣72.93億元,全年累計向數字經濟產業發放貸款5,182戶,累計發放金額人民幣99.33億元,數字金融領域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2. 繪制三年戰略規劃,明晰前行路徑 2025年,董事會推動管理層按照「專業提升、數智賦能、體系優化、特色驅動」的經營指導思想,圍繞《2023-2025年戰略規劃》,聚焦高質量發展篤行實幹,確保全面達成年度經營計劃,實現了戰略規劃的圓滿收官。 同時,董事會帶領全行主動適應內外部環境變化,經過調研討論、集中編製、論證完善三大階段,完成《2026-2028年戰略規劃》的編製。在新三年戰略規劃中,青島銀行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的定力不變,堅持「創·新金融,美·好銀行」的願景不變,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推進高質量發展的總方向不變,更加突出黨建引領的作用,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形成更加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主動將銀行發展融入地方發展大局,堅定不移地推進持續高質量發展;繼續加強能力建設,推進「強總行」戰略、「雙基」建設,提高客群質量,培育特色化、差異化經營優勢。 3. 加強集團併表管理,凝聚發展合力 2025年,董事會不斷強化集團化管理能力、優化併表管理工作機制,統籌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有效提升集團資源協同效率,為全行綜合化、穩健化發展夯實基礎。一是按照垂直管理原則,持續精細化併表管理。年內,推動管理層高效落實《青島銀行集團併表管理效能提升工作方案》,從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控合規等方面持續加大對子公司的指導幫扶,助力子公司提升經營管理規範性水平。二是嚴格執行《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綜合評價管理辦法》,以考核評價為切入點,對子公司業務提質增效與轉型升級提出了多項有益建議。三是在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妥善完成萊西元泰村鎮銀行的收購工作,並有序推進各項接管事宜,集團併表管理再啟新篇。 (三)優化股權管理,提升高質量發展效能 1. 煥新股權佈局,夯實治理基礎 董事會始終將股權管理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環節,遵循合規審慎、公開透明原則有序推進相關工作。2025年,董事會以大股東增持調整為契機優化股權結構,強化股東資質管理與權益平衡,持續提升股權運作規範性與治理效能。本行嚴格遵守監管機構關於股權管理的相關要求,全面做好大股東增持的相關工作方案。2025年11月,本行完成了青島國信集團增持工作,以及本行第一大股東的變更。 2. 強化關聯交易監控,提升管控質效 2025年,董事會恪守合規公允、穿透識別核心原則,錨定監管要求築牢風險管控堅盾,從嚴規範關聯交易管理,堅決防範利益輸送風險。一是系統整合各監管機構的關聯交易管理規則,深度融入本行「強總行、優服務」的工作要求,編製並正式發佈關聯交易操作手冊,推動關聯交易管理工作向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升級。二是推動關聯交易管理系統上線,系統首批次聚焦核心業務場景,覆蓋關聯方查詢、各級機構授信類及非授信類關聯交易合規審查等關鍵功能,實現全行範圍內推廣應用,大幅提高關聯交易審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三是開展關聯交易自查工作,緊扣監管最新政策要求和監管檢查重點方向,聚焦關聯方管理、關聯交易合規審查、關聯交易數據報送等核心風險點,組織開展全維度關聯交易自查工作。 (四)聚焦價值傳遞,激活高質量發展潛力 1. 運籌價值傳導機制,提振市場信心 董事會在市值管理方面構建了「內生價值創造-外部價值認同-長期價值循環」的閉環管理體系,推動經營質效向市場價值高效轉化,為股東創造長期可持續的價值回報。制度保障上,審議通過《市值管理辦法》《價值提升計劃》等核心制度,清晰界定董事會、管理層在市值管理中的權責邊界,明確價值提升路徑、異常波動應對機制,為市值管理規範化、常態化運作築牢「四梁八柱」。戰略落地中,董事會於年初審議通過《2024年-2026年股東回報規劃》,在保障資本充足率與風險抵御能力的前提下,滿足投資者合理回報訴求,以持續穩定的回報承諾強化投資者長期信心。2025年本行股價漲幅位居上市銀行前列。 2. 暢通多元溝通渠道,增進市場認同 為深化與資本市場的有效溝通,青島銀行持續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體系建設,以創新舉措賦能溝通效能,著力提升投資者認同感與信任度。一是創新升級年度業績說明會形式,首次採用「線上視頻直播+線下會議」聯動模式,實現境內外投資者同步參與,有效擴大了溝通覆蓋面與市場影響力。二是成功舉辦首屆投資者開放日活動,向投資者真實、全面、立體地呈現本行的日常運營實況與基層團隊的專業風貌,進一步夯實了本行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品牌形象。三是秉持「走出去」與「請進來」雙輪驅動策略,全面深耕A+H兩地資本市場。通過多元化、立體化的溝通舉措,有效搭建了本行與資本市場的橋梁,為高質量發展凝聚市場共識、匯聚發展合力。 3. 嚴把信披質量關口,樹立市場公信 董事會始終堅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信息披露核心原則,嚴格遵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各項監管要求,將高質量信息披露作為連接資本市場、溝通廣大投資者的核心紐帶與重要橋梁。在築牢合規披露根基的基礎上,本行以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為出發點、以傳遞本行長期價值為落腳點,持續深化信息披露提質升級,實現從「合規披露」向「價值披露」的深度轉型。一方面,優化升級定期報告等核心披露內容,既確保信息的全面性、客觀性,更聚焦投資者關切,豐富披露維度、提升內容深度,精準展現本行經營動態、戰略佈局與發展潛力;另一方面,強化信息披露時效性與響應效能,完善重大事項快速響應機制,有效縮短披露準備周期,確保信息及時發佈。2025年,本行嚴格依規披露A股及H股定期報告、臨時公告等各類文件215份,其中深交所133項、香港聯交所82項,以規範、高效、優質的信息披露實踐,充分發揮其溝通市場、傳遞價值、凝聚信任的重要作用,為構建與廣大投資者的良性互動生態築牢堅實基礎。 (五)強化內控風控,築牢高質量發展防線 1. 突出系統構建,標本兼治健全全面風險管理 本行董事會秉持審慎穩健的風險文化,依托有效的風險管控機制,持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政策引導與重點領域風險管控,以扎實的管控舉措守住風險底線。一是聚焦風險特徵研判,搭建風險指標體系。推行「探針計劃」,分析並總結常見風險特徵與相關前瞻性指標關係,運用風險管理駕駛艙、外部數據平台等風險管理工具,逐步建立可用於風險研判和分析的關鍵性風險指標體系。二是細化全面風險監測,增強風險管理前瞻預警效能。繼續踐行全面風險管理KRI月度監測機制,基於年度風險偏好優化KRI監測體系,增加監測指標數量並提高定量指標佔比,按月剖析指標異動原因並及時預警糾偏,評估當期風險水平、研判下階段風險走勢並制定專項管控措施,強化風險信息共享與交叉預警,切實提升風險管理的前瞻性及敏銳度。三是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提升全面風險管理一致性。對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履行全面風險管理委員會集中審議程序,業務單位在充分識別及評估新產品(新業務)風險的基礎上釐定針對性管控措施。 2. 突出協同特色,主動作為強化內部控制管理 2025年,董事會以「靠前一步、主動作為」為內控建設指導思想,堅持向基層一線、業務前端延伸,強抓制度執行,總分支協同打造專業規範的內控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的監督機制、科學集約的風控管理平台。一是發揮內控評審效用,善用小處方治未病。創新「內控評審」模式,全行按季度開展內控評審會議,發動全業務領域參與,深度挖掘內控評審作為發現問題、預警風險、合規教育平台的監督價值,並將內控評審模式擴大至一級分支機構,形成常態化管理手段。二是抓實合規專項檢查,織密全維度防護網。組織開展2025年度內控合規檢查工作,為強化合規管理前瞻性與主動性,深入評估重點業務合規管理水平,開展全維度、全流程合規管理專項檢查,切實築牢業務合規防線。 (六)踐行金融為民,厚植高質量發展底色 1. 深耕社會責任實踐,推動可持續發展 本行董事會堅守金融初心不改,勇擔社會責任不怠,深耕實體經濟不止,護航民生福祉不息,以精準滴灌的金融服務賦能實體發展,用使命必達的責任擔當助力美好生活。一是完善頂層治理架構,將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更名為董事會戰略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完善相關工作規則,通過強化董事會對可持續發展事項的決策監督職能,從治理源頭確保高質量可持續發展路徑的有效落實。二是順利召開「‘五篇大文章’·綠金青銀共贏共創大會」,大會以「綠融相伴,共赴山海」為主題,採取「理念引領-技術賦能-場景驗證-方案落地」方式,為清潔供暖產業提供從理論到實踐的完整解決方案,以平台化的思維,助力全省節能降碳。三是積極投身公益事業,構建包含捐資助學、扶弱濟困、綠色環保、美麗鄉村建設等多元化的慈善公益體系,借助「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搭建起一座傳遞愛與正能量的橋梁。 2. 延伸社區覆蓋半徑,傳遞金融溫度 本行積極發展社區金融,以黨建引領凝聚隊伍合力,以社區深耕構築品牌美譽,以非金融服務強化客戶黏性,成為本行堅持「特色化經營」、打造「差異化服務」的縮影。本行以「青島銀行幸福鄰里」品牌為載體,創新打造「敬老愛老服務九格」志願服務體系,將金融服務深度融入社區治理與居民生活。截至2025年末,本行十三家品牌網點已與逾190個街道社區建立共建關係,累計開展活動2,500餘場,惠及社區居民26.31萬人次。通過真誠服務建立深度信任,有效夯實了客群基礎,帶動儲蓄存款突破人民幣120億元、金融資產規模超人民幣140億元,以「非金融」的溫情守護築牢鄰里信任,生動詮釋了「金融為民」的責任擔當。這一模式不僅贏得了「民心」和市場份額,還榮獲「全國金融系統學雷鋒活動示範網點」稱號,更在2025年青島市志願服務大賽中奪得金獎,極大提升了本行的美譽度與品牌溫度。 3. 守護消費者權益底線,贏得市場口碑 董事會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經營發展的核心底線與責任擔當,持續健全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與責任傳導機制,全面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切實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是構建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建立季度客戶調研與負面反饋專項追訪制度,形成「調研摸底-痛點洞察-溯源分析-優化改進」的完整工作鏈條,精準捕捉客戶服務需求,為服務流程優化與產品創新升級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二是築牢數字化轉型中的信息安全防線,將消費者信息安全保護置於戰略突出位置,通過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架構、健全嚴格的管理制度、構建多層次立體防護體系,全方位守護消費者信息安全與合法權益。三是強化治理層監督引領作用,董事會及董事會風險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每半年聽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報告,層層壓實監管要求落實責任,從治理源頭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供堅實保障,確保消保工作貫穿經營管理全流程、覆蓋服務全場景。 2026年,既是國家「十五五」規劃謀篇開局的關鍵之年,也是本行2026-2028年戰略規劃揚帆起航的起步之年。站在承前啟後的關鍵節點,董事會將以「穩中求進」為總基調,以「黨的領導」為根本遵循,以「高質量發展」為永恆主題,堅守戰略定力,強化治理效能,統籌風險防控與價值創造,全力保障決策科學合規、落地見效,共同譜寫青島銀行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請審議。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一、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上年末 2026年 交易餘額╱ 預計額度 發生額 (人民幣 (人民幣 序號 關聯方 關聯交易內容 億元) 億元) 1 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 授信類業務 59.90 20.06 其關聯方 存款類業務 76.08 0.03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10.70 0.02 2 海爾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 授信類業務 50.00 28.70 存款類業務 69.75 0.50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0.05 – 3 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及其關聯方 授信類業務 2.00 – 存款類業務 1.5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8.27 0.046 4 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40.00 14.30 存款類業務 51.0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3.06 0.03 5 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授信類業務 15.00 – 存款類業務 55.00 1.00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102.65 20.16 6 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35.00 3.00 存款類業務 20.0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5.11 0.00002 7 山東萊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5.00 – 存款類業務 2.0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3.00 – 上年末 2026年 交易餘額╱ 預計額度 發生額 (人民幣 (人民幣 序號 關聯方 關聯交易內容 億元) 億元) 8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3.65 1.97 存款類業務 5.50 0.06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0.02 – 9 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14.00 2.80 存款類業務 5.0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0.08 – 10 青島萊西元泰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類業務 11.00 – 11 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1.10 – 存款類業務 0.50 – 12 松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0.20 0.05 存款類業務 0.20 0.002 13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0.40 0.04 存款類業務 5.00 – 14 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 存款類業務 0.60 –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0.14 – 15 斯坦德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類業務 1.30 – 存款類業務 1.50 – 16 關聯自然人 授信類業務 7.09 2.57 存款類業務 9.80 9.32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 0.002 – 授信類業務小計 234.64 73.49 存款類業務小計 314.43 10.91 其他非授信類業務小計 133.08 20.26 註: 1. 以上預計額度,可適用於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與本行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但不構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對客戶的業務承諾。預計額度內的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時,將按照本行的授權方案,落實業務風險審批及關聯交易審批,實際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權審批機構出具的書面文件為準。 2. 上表所列的關聯交易額度,在董事會審批權限以內的,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董事會權限之外的,自當年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關聯交易額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東會審議通過新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之日止。 3. 上表中,授信類與存款類業務以上年末餘額計算業務數據、其他非授信類業務以全年發生額計算業務數據。 4. 截至2025年末,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授信類業務餘額人民幣20.06億元,其中包括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與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關聯方開展的人民幣9.01億元授信類業務餘額。 二、關聯方介紹及關聯關係 (一)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魯強,註冊資本人民幣50億元。主要從事城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建設與運營;政府重大公益項目的投資建設與運營;經營房產、旅游、土地開發等服務業及經批准的非銀行金融服務業;經政府批准的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與運營。 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香港西路48號海天中心T1寫字樓。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1,348.20億元、淨資產人民幣447.36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人民幣149.31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23.33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旗下企業合計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東,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系從事國有資本投資與運營的優質大型國企客戶,主要財務指標良好,各領域業務經營狀況穩健,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二)海爾集團公司 1. 基本情況 海爾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雲傑,註冊資本人民幣31,118萬元。主要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包含工業互聯網等);數據處理;從事數字科技、智能科技、軟件科技;機器人與自動化裝備產品研發、銷售與售後服務;物流信息服務;智能家居產品及方案系統軟件技術研發與銷售;家用電器、電子產品、通訊器材、電子計算機及配件、普通機械、廚房用具、工業用機器人製造;國內商業(國家危禁專營專控商品除外)批發、零售;進出口業務(詳見外貿企業審定證書);經濟技術諮詢;技術成果的研發及轉讓;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高科技工業園海爾路(海爾工業園內)。截至2024年末,海爾集團公司合併總資產人民幣4,768.70億元,淨資產人民幣1,583.44億元。2024年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3,395.93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215.71億元。(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海爾集團旗下企業合計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東,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實力雄厚,主要業務和業績穩定發展,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 1. 基本情況 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註冊資本103.69億歐元。主要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等。住所位於Piazza San Carlo, 156,Torino, 10129, Italy。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9,440.24億歐元、淨資產669.85億歐元,2025年前三季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27.5億歐元、實現淨利潤75.88億歐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東,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系總部設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國銀行,在零售銀行、公司銀行、財富管理等領域均具有較強的經營實力,其主要財務指標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四)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大耿,註冊資本人民幣12.25億元。 主要從事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諮詢;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3號樓15層。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191.21億元、淨資產人民幣26.28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5.27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3.32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由本行發起設立,本行持有其60%的股權,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風控堅實、運營穩健,經營能力與盈利能力持續提升,主要財務指標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五)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煊,註冊資本人民幣10億元。主要從事非銀行金融業務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19號1號樓青島環球金融中心(WFC協信中心)37-40層。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21.28億元、淨資產人民幣19.57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3.01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55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由本行全資發起設立,系本行全資子公司,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是我國北方地區首家、全國第六家獲批的城商行理財子公司,堅持「合規立司、專業治司、創新興司、科技強司」的經營理念,開業至今運營狀況穩定,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六)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錫峰,註冊資本人民幣55.56億元。主要從事吸收本外幣公眾存款;發放本外幣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本外幣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匯款;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外匯資信調查、諮詢和見證業務;基金銷售;經國家有關主管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1號樓。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5,099.20億元、淨資產人民幣471.64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收入人民幣80.28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33.28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行主要股東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關聯方,符合《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穩健、企業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七)山東萊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山東萊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瞳,註冊資本人民幣25.14億元。主要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借記卡、貸記卡(公務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開辦外匯業務,包括: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拆借,外幣兌換,國際結算,資信調查、諮詢和見證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住所位於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魯中東大街28號。截至2025年末,總資產人民幣500.55億元、淨資產人民幣35.04億元,2025年內實現收入人民幣6.69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27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本行董事邢樂成為山東萊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穩健、企業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八)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瑞澤,註冊資本人民幣9.14億元。 主要從事一般項目:日用百貨銷售;軟件開發;軟件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國內貿易代理;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酒店管理;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企業管理;物業管理;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企業管理諮詢;信息技術諮詢服務;社會經濟諮詢服務;停車場服務;計算機及辦公設備維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初級農產品收購;農副產品銷售;保健食品(預包裝)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食用農產品初加工;食用農產品批發;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醫護人員防護用品零售;醫護人員防護用品批發;低溫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廣告製作;廣告發佈;體育健康服務;健身休閒活動;櫃台、攤位出租;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鮮肉零售;鮮肉批發;新鮮水果零售;新鮮水果批發;新鮮蔬菜零售;新鮮蔬菜批發;水產品零售;水產品批發;服裝服飾零售;服裝服飾批發;鞋帽零售;鞋帽批發;化妝品零售;化妝品批發;五金產品零售;五金產品批發;日用品銷售;日用品批發;珠寶首飾零售;珠寶首飾批發;珠寶首飾回收修理服務;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寵物食品及用品批發;體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體育用品及器材批發;汽車零配件零售;汽車零配件批發;食品用洗滌劑銷售;辦公用品銷售;家居用品銷售;照相機及器材銷售;勞動保護用品銷售;消毒劑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通訊設備銷售;通訊設備修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代理銷售;家用電器銷售;家用電器零配件銷售;日用電器修理;建築材料銷售;建築裝飾材料銷售;金銀制品銷售;汽車裝飾用品銷售;電子產品銷售;安防設備銷售;攝影擴印服務;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光纜銷售;戶外用品銷售;工程管理服務;洗染服務;機動車修理和維護;專業保潔、清洗、消毒服務;家政服務;衛生用殺蟲劑銷售。許可項目:互聯網信息服務;食品銷售;食品生產;生鮮乳收購;藥品零售;藥品批發;出版物零售;房地產開發經營;餐飲服務;住宿服務;建設工程施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煙草制品零售;電子煙零售;煙草專賣品進出口;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歌舞娛樂活動;理髮服務;洗浴服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電影放映;呼叫中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網絡文化經營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香江路78號。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155.03億元、淨資產人民幣41.42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53.65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551.59萬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任本行監事姜省路在過去十二個月曾在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獨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系從事百貨、超市和電器零售連鎖經營的優質上市公司客戶,主要財務指標良好,各領域業務經營狀況穩健,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九)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於孟生,註冊資本人民幣55,404.3068萬元。主要從事許可項目:特種設備製造;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保稅倉庫經營。一般項目:機械設備研發;特種設備銷售;特種設備出租;建築工程用機械製造;建築工程用機械銷售;建築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礦山機械製造;礦山機械銷售;汽車銷售;機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機械零件、零部件銷售;農業機械製造;農業機械銷售;農業機械服務;農業機械租賃;液壓動力機械及元件製造;液壓動力機械及元件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機械設備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潤滑油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輪胎銷售;橡膠制品銷售;金屬制品銷售;電子元器件零售;塗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充電樁銷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住所位於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科嘉路2676號。截至2025年3月末,總資產人民幣173.85億元,淨資產人民幣70.21億元,2025年第一個季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20.84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84億元。(合併口徑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任本行監事姜省路為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系從事礦山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製造商,主要財務指標良好,各領域業務經營狀況穩健,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青島萊西元泰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島萊西元泰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顯偉,註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主要從事銀行業務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青島路39號。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16.20億元、淨資產人民幣1.31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人民幣0.43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0.90萬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島萊西元泰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本行全資控股,系本行全資子公司,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穩健、企業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一)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大偉,註冊資本人民幣46,490.2614萬元。主要從事一般項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專用化學產品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塑料加工專用設備製造;塑料加工專用設備銷售;儀器儀表銷售;塑料制品製造;塑料制品銷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銷售;合成材料銷售;塗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新材料技術研發;生物基材料聚合技術研發;機械設備研發;生物基材料技術研發;建築裝飾材料銷售;生物基材料銷售;模具製造;模具銷售;生物基材料製造;輕質建築材料製造;地板製造;輕質建築材料銷售;建築材料生產專用機械製造;地板銷售。許可項目: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住所位於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英軒街3999號1號樓。截至2025年9月末,總資產人民幣49.7億元、淨資產人民幣25.4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人民幣28.3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51.13萬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本行董事邢樂成為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實力雄厚,主要業務和業績穩定發展,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二)松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松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寒松,註冊資本人民幣6,891.06萬元。主要從事軟件開發;軟件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物聯網技術研發;物聯網技術服務;物聯網應用服務;互聯網數據服務;電氣信號設備裝置製造;電氣信號設備裝置銷售;停車場服務;通訊設備銷售;通信設備製造;網絡技術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物業管理;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汽車租賃;廣告發佈(非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出版單位);廣告製作;廣告設計、代理;信息技術諮詢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88號軟件園6號樓11層。截至2024年末,松立集團合併總資產為人民幣5.51億元,淨資產為人民幣3.23億元。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3.32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0.41億元。(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本行具有大額授信等核心業務審批或決策權的人員袁靜的親屬為松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獨立董事,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現為國家政策優先支持的製造業、科技、綠色企業,目前正處於上市輔導階段,業務發展情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三)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蘇建光,註冊資本人民幣649,110萬元。 主要從事許可項目:港口經營;水路普通貨物運輸;海關監管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供電業務;道路貨物運輸(網絡貨運);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引航服務;出口監管倉庫經營;保稅倉庫經營。一般項目:港口貨物裝卸搬運活動;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裝卸搬運;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船舶港口服務;港口理貨;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務;船舶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際船舶代理;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集裝箱維修;集裝箱租賃服務;機械設備租賃;特種設備出租;運輸設備租賃服務;倉儲設備租賃服務;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停車場服務;國內集裝箱貨物運輸代理;國內船舶代理;船舶拖帶服務;國內貿易代理;進出口代理;通用設備修理;專用設備修理;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金屬工具製造;低溫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糧油倉儲服務;運輸貨物打包服務;鐵路運輸輔助活動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經八路12號。截至2025年9月末,合併報表總資產人民幣666.74億元,淨資產人民幣499.96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42.38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45.95億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任本行監事姜省路為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系青島港港口運營的優質上市公司客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主要財務指標良好,業務經營狀況穩健,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四)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 1. 基本情況 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陳霜,註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主要從事以捐贈財產或提供志願服務的方式開展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及其他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公益活動。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號。截至2025年末,總資產人民幣1,872萬元、淨資產人民幣1,872萬元,2025年度實現捐贈收入人民幣182萬元、實現總收入人民幣203.12萬元。(未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由本行發起設立,本行董事陳霜為青島市青銀慈善基金會法定代表人,符合《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作為本行發起設立的公益慈善組織,運營管理規範,資金來源穩定,公益項目執行能力良好,具有穩定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五)斯坦德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況 斯坦德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韓連超,註冊資本人民幣 6,300.4284萬元。主要從事許可項目:檢驗檢測服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接受司法機構委託開展專業鑒定服務;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藥物臨床試驗服務。一般項目:技術進出口;標準化服務;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信息技術諮詢服務;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企業管理;計量技術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企業管理諮詢等。住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高新區錦業路1號藍貝智造工場B1-1、B1-3、C3區域。截至2025年6月末,斯坦德集團合併總資產為人民幣9.64億元,淨資產人民幣5.22億元,2025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3.46億元、實現淨利潤人民幣560萬元。(經審計數據) 2. 與本行的關聯關係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任本行監事盧昆為斯坦德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關聯關係情形。 3. 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經營實力雄厚,已成為山東省最大的檢測公司,主要業務和業績發展穩定,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該關聯方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十六)關聯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本行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規定的關聯自然人。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目的及對本行的影響 本行本次預計的日常關聯交易,主要為本行正常經營範圍內的授信、存款和其他非授信類業務。本行按一般商業原則和市場化原則,從業務定價、擔保方式等方面進行公允性審查,以不優於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開展關聯交易,具體交易條款根據業務性質、交易金額及期限、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適用行業慣例等訂立,符合本行和股東的整體利益,對本行獨立性不構成影響,本行主要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各位股東: 2025年,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嚴格遵守境內外監管機構和交易所的相關法規,不斷提升關聯交易管理水平,有效防範關聯交易風險,關聯交易各項指標均控制在監管要求的範圍內。現將本行2025年度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如下: 一、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組成及2025年會議召開情況 截至2025年末,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由5名成員組成,主任委員由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會中的獨立董事人數佔比超過一半。 2025年,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共召開13次會議,審議通過20項議案、審閱或聽取3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審查重大關聯交易及審閱、聽取關聯交易季度情況報告等。 二、 2025年度關聯交易管理工作舉措 本行以主動合規的工作態度,以客觀公允的工作標準,以運作高效的工作機制,在關聯方名單管理、關聯交易審查審批等重點領域,落實關聯交易管理各項規定和監管要求,切實防範關聯交易風險。 一是發佈關聯交易操作手冊。系統整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及深交所、聯交所等監管機構的關聯交易管理規則,深度融入本行「強總行、優服務」的工作要求,編製並正式發佈關聯交易操作手冊。手冊全面覆蓋關聯方口徑、關聯交易口徑、關聯交易全流程操作規範、監管禁止性條款等核心內容,有效破除總行與一線機構的業務溝通壁壘,為一線機構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實操指南,推動關聯交易管理工作向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升級。 二是落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相關關聯方的關聯交易管理方案。根據2025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於《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修正內容,研究討論第四十五條中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相關關聯方新增審查要求,明確關聯方界定邊界、金融產品類別和金額標準,形成兼具合規性與實操性的董事會上會方案,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相關關聯方合法合規開展業務築牢制度根基,為後續業務發展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執行指引。 三是修訂本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5年修正的《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聯交所上市規則及本行管理需要,修訂印發了《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修改關聯方名單管理、關聯方的報告和承諾、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關聯交易的範圍與分類等,進一步明確總行各部門、分支機構的關聯交易管理職責,對關聯交易的管理要求和管控流程進行適當調整,優化關聯交易管理體系。 四是推動關聯交易管理系統全行推廣應用。系統深度聚焦關聯交易管理的核心業務場景,精準覆蓋關聯方身份快速查詢、各級機構授信類及非授信類關聯交易合規審查等關鍵功能,構建一體化、標準化的關聯交易管控體系。配套發佈《關聯交易管理系統操作手冊》,通過分類培訓、線上答疑等方式,確保操作人員熟練掌握系統功能與操作規範。同時,通過將關聯方名單嵌入存款類業務系統,前置化識別存款類關聯交易,通過系統優化及全面推廣應用,大幅提高關聯交易審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是規範開展關聯交易各項管理工作。按照「業務一線報送額度需求、總行部門匯總協調」的工作組織方式,完成2025年關聯交易額度預計,對關聯交易實行總量額度管控,授信類業務預計總額人民幣271.65億元;按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及深交所、聯交所的相關規定,定期向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具有核心業務審批或決策權的人員集中徵集和確認關聯方;按季形成關聯交易管理工作報告,總結季度內關聯交易管理主要工作、業務開展情況等,向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推進重大關聯交易合規履行審批流程,2025年董事會審批通過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共12項,均按照監管要求報告及披露相關情況。 六是認真開展關聯交易管理自查工作。通過周密部署和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本行梳理了監管新規管理要求、本行管理要求和監管近年來處罰重點問題,對照18項重點問題全面排查本行關聯交易管理工作,同時做到舉一反三,在關聯方管理、關聯交易審查審批、關聯交易公允定價等方面進行全面體檢,規範本行關聯交易行為,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本行將該自查項目作為關聯交易管理的有力抓手,總結法律法規和監管關注重點、防範關聯交易業務風險,不斷增強全行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的合規意識。 三、 2025年度關聯交易審批情況 本行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審批關聯交易,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全體股東及本行的整體利益。本行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聯交所口徑、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的關聯交易,執行相應的審批流程與審批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嚴格執行監管規定,未向關聯方以本行股權作為質押的業務提供授信,未為關聯方的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重大關聯交易審批方面,2025年,經董事會審批通過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共12項,分別是與2家海爾集團關聯企業、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青島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和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的關聯交易,審批業務包括授信類和存款類,涉及金額人民幣143億元。本行重大關聯交易由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後,提交董事會批准,在簽訂交易協議後15個工作日內逐筆向監管機構報告並逐筆披露。本行獨立董事對重大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及內部審批程序履行情況發表了獨立意見。 一般關聯交易審批方面,本行按照內部授權程序審批一般關聯交易,在每季度結束後30日內按交易類型對本季度一般關聯交易合併披露,通過關聯交易專項報告,按年將一般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備案。 (二)聯交所口徑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開展的聯交所口徑關聯交易,均免於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並免於對外披露,交易按照本行內部授權程序審批。 (三)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已按證監會及深交所相關規定,對日常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了合理預計,經董事會、股東會審批並履行對外披露程序。在預計範圍內發生的單筆關聯交易,無需按證監會及深交所標準進行重複審批和披露;在預計範圍外的關聯交易,均未達到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以及對外披露的標準,相關交易按照本行內部授權程序審批。 四、 2025年末關聯交易數據統計 本行關聯交易年末數據統計分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聯交所口徑、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的關聯交易,具體情況如下: (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關聯交易 1. 授信類關聯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授信類關聯交易授信淨額總計人民幣62.21億元。交易利率或手續費系按一般商業原則,以不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標準確定,具體情況如下: 1 交易淨額 利率╱手續費率 關聯方名稱 交易類型 (人民幣億元) (%) 重大關聯交易 – 46.05 – 2 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同業借款、債券投資 14.00 2.30/2.10/1.782 海爾集團(青島)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8.15 3.60/4.00/2.05債券投資 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債券投資 6.20 1.82/2.41/2.14/2 2.06 青島海雲創智商業發展有限公司 住宅開發貸款 5.75 5.62 2 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 同業借款 5.00 2.00/2.40 Haitian (BV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債券投資 3.51 7.00 Development Limited 青島海驪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鏈融資 1.73 3.93 青島海尚海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0.95 6.70 3 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票據同業授信 0.16 - 青島海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商用房開發貸款 0.10 6.50 青島邁帝瑞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0.10 3.90 青島壹號院酒店有限公司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0.10 3.90 青島海御清泉溫泉酒店有限公司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0.10 3.90 青島海尚海商業運營有限公司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0.10 3.90 青島梯之網物聯科技有限公司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0.10 3.90 一般關聯交易 – 16.16 – 合計 – 62.21 – 註: 1. 交易淨額是指授信餘額扣除現金類擔保後的金額。 2. 利率╱手續費率,指年末存在交易餘額的業務所適用的利率或手續費率。對於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海爾集團(青島)金盈控股有限公司、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授信業務,上表列示了對關聯方多次放款的不同定價利率。 3. 本行對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授信,系用於持有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客戶在本行辦理的票據質押業務,本行與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未直接發生業務往來,業務收入均來自辦理票據質押的非關聯方客戶。 2025年,授信類關聯交易主要為同業借款、貸款等業務,關聯方授信質量優於全行授信平均質量。本行判斷,現有的授信類關聯交易對本行的正常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截至2025年末,本行授信淨額最大的關聯方為青島青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授信淨額人民幣14億元,佔年末資本淨額的2.42%;授信淨額最大的關聯方集團為海爾集團公司,授信淨額人民幣28.7億元,佔年末資本淨額的4.97%;對全部關聯方的授信淨額人民幣62.21億元,佔年末資本淨額的10.77%,上述比例均未超過監管上限。 2. 非授信類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非授信類關聯交易主要系本行代銷關聯方發行的理財產品、債券分銷交易、存款業務等,全年發生的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70.29億元,其中,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筆定期存款人民幣2億元為重大關聯交易,其餘均為一般關聯交易。非授信類關聯交易的價格,系按照一般商業原則,以不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標準確定。 (二)聯交所口徑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聯交所口徑關聯交易主要系關聯方的廣告合作、債券承銷、銷售服務等非授信類交易,全年發生的交易金額總計人民幣371.19萬元。 (三)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關聯交易 2025年,本行證監會及深交所口徑關聯交易主要系債券投資等表內外各類授信業務、債券承銷、存款等非授信類業務,其中,授信類業務餘額人民幣18.4億元,非授信類業務交易金額總計人民幣10.86億元。 請審議。 關於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資本規劃的議案 各位股東: 1 為進一步加強資本管理,強化資本約束與風險抵御能力,促進本公司持續穩健發展,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等制度,在充分考慮未來發展戰略和業務規劃的基礎上,本公司制定了2026-2028年資本規劃,具體如下: 一、資本規劃總述 本公司牢固樹立資本節約意識和風險經營理念,將資本合規作為發展規劃的前提,發揮資本對防範和抵御風險的重要作用,促進資本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引導,推動開展資本補充長效機制,實現資本、風險與收益的協調統一。 本公司資本規劃緊密結合資本監管要求、未來資本需求和資本可獲得性而制定。基於過去一年的資本充足率管理情況,綜合考慮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結果,預留適當資本緩沖空間,設定合理的資本充足率規劃目標,確保目標資本充足水平持續滿足監管要求,並與業務發展戰略、風險偏好、風險管理水平和外部經營環境相適應。通過對資產質量、利潤增長及資本市場波動性的審慎估計和對可能影響本公司資本水平因素或風險事件的充分考慮,測算本公司未來資本盈缺情況,科學安排資本補充計劃和資本配套管理措施,確保滿足本公司持續穩健經營發展需要。 二、資本規劃目標 (一)總體原則 本公司資本規劃的總體原則為: 1. 以監管要求為底線。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非系統重要性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分別為7.5%、8.5%和10.5%,並在此基礎上根據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計提的第二支柱資本要求,確保資本充足水平始終滿足監管要求。 2. 充分提高資本使用效率。充分考慮經營環境、業務發展和戰略需要,設置合理的資本充足率目標,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增強股東及投資者信心,營造良好市場形象及同業競爭優勢。 (二)資本規劃目標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本公司及本行2026-2028年資本規劃目標設定如下:2026-2028年資本規劃目標 2026-2028年 2 資本充足率 監管要求 本行規劃目標 本公司規劃目標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 ≥7.5% ≥7.7% ≥7.7% 一級資本充足率 ≥8.5% ≥9.0% ≥9.0% 資本充足率 ≥10.5% ≥11% ≥11% 若規劃期內出現經濟金融形勢的大幅波動、監管機構政策調整等重大不確定性事項,資本規劃目標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三、資本補充計劃 資本補充計劃充分考慮了市場狀況及本公司實際,兼顧短期和長期資本需求,並考慮各種資本補充渠道的可獲得性及優缺點,多層次、多渠道拓寬資本補充方式,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質量,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滿足日益嚴格的資本監管要求。規劃期內,本公司資本補充機制如下: (一)內源性資本補充 1. 優化收入結構,提高盈利能力 本公司將進一步夯實業務發展基礎,圍繞著規模、質量、效益,逐步優化業務結構、收入結構,綜合考慮盈利、風險和資本消耗的關係,鼓勵中收等低資本消耗業務發展;同時通過有效控制不合理費用支出、提升資產質量等手段,切實落實降本增效,以進一步激發內源性資本增長的潛力。 2. 實施合理的利潤分配政策 在確保效益增長的同時,合理權衡股東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充分考慮利潤分配與夯實資本可持續發展的關係,選擇適當的支付形式與合理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以增強內部積累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內源性資本補充能力。 (二)外源性資本補充 在以利潤留存為基礎的內源性資本補充基礎上,本公司將結合政策要求、市場環境,根據不同時期的管理要求選擇不同的融資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資本補充機制。 未來主要外源性資本補充計劃如下: 1. 多樣化補充核心一級資本 在監管部門許可的條件下,本公司將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擇機通過發行可轉債等方式,開展核心一級資本補充工作,以便拓寬核心一級資本補充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資本補充格局。 2. 多元化補充其他一級資本及二級資本 考慮到市場同業普遍做法以及本公司存量永續債及二級資本債的未來贖回情況,為保持資本充足率的穩定,本公司將擇機發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等,提升整體資本充足水平。 四、資本管理措施 未來,本公司將繼續採取集約化發展思路,持續完善資本管理體系,強化資本約束和管理,優化資本配置和資本績效考核,加強資本統籌和動態監測,開展資本補充長效機制,確保資本管理的有效性。 (一)優化業務結構,高效使用資本 本公司將優化資產組合,穩步推進結構調整。信貸投放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傾斜、向風險可控的中小企業傾斜,加強對符合「五篇大文章」的新質生產力優質企業的信貸支持,緊密結合省、市重點產業的規劃及項目安排,佈局「八大賽道」,形成大、中、小客戶的合理佈局。在信貸業務發展的同時,本公司將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加大中間業務增收力度,實現傳統業務與新興業務的同步發展,進一步提高資本運用效率。 (二)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強化資本佔用考核 本公司已將經濟資本納入考核體系,引入經濟增加值、風險調整後資本收益率等指標,對各機構進行考評。未來本公司將繼續完善績效考核體系,通過科學的經濟資本管理及資本佔用考核,切實將資本概念和資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實現資本收益最大化。 (三)健全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加大資本監測力度 本公司建立了穩健的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審慎評估各類主要風險,評估資本充足水平和資本質量,制定資本規劃。未來本公司將不斷完善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加大資本監測力度,加強壓力測試,完善資本管理應急預案,確保本公司具備充足的資本水平以應對不利的市場條件變化,不斷增強資本抵御各類風險的能力。 (四)內外並舉,開展資本補充長效機制 本公司將根據市場環境、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計劃,動態調整資本規劃及資本資源,開展資本補充長效機制,確保資本水平與未來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能力相適應。一是不斷提升盈利能力,確定合理的分紅水平,逐步提高資本的內生增長水平;二是緊跟政策導向,積極研究創新資本工具,合理使用各類外源性資本補充渠道,確保資本能夠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 請審議。 關於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議案 各位股東: 為進一步規範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工資總額管理,完善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堅持效益導向,加強工資總額與經營業績的聯動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具體內容如下: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總部、轄內各分支行、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 二、工資總額口徑 工資總額是指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直接支付給與本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計算口徑按照權責發生制計提的集團合併報表口徑。 三、工資總額決定機制 本公司年度工資總額以上年度工資總額清算額為基數,與經濟效益指標增幅和考核評價掛鉤,綜合考慮效率調節指標後最終確定。 四、分類管理 集團總部根據年度財務預算,對子公司和分支行進行工資總額統籌、分類管理。集團總部工資總額實行預算管控與全行整體業績掛鉤的方式。其中,工資以各部門上年度固定薪酬為基數,依據人數據實核定。績效獎金根據各部門考核結果和績效標準,結合全行整體經營情況確定;子公司、分支行和經營部門工資總額實行「工資基數+績效與效益掛鉤」的方式。其中,工資以各機構上年度固定薪酬為基數,依據人數據實核定。績效獎金根據本單位利潤、營業收入等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確定。 五、工資分配調控要求 充分競爭類集團總部、子企業(包括各分支行、各子公司)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達到同期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5倍的,當年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不得高於國有企業工資增長調控目標;超過同期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倍的,原則上不得增長。 六、內部分配 各機構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擁有內部分配自主權,包括:依法依規制定內部薪酬考核辦法,根據考核結果自主確定績效獎金的分配方案等。 內部分配應堅持「價值創造」導向,即薪酬資源應向直接創造價值、服務實體經濟、提升市場競爭力的核心人才、關鍵崗位和基層一線傾斜;堅持「按績取酬」導向,加大與績效考核的掛鉤力度,合理拉開內部分配差距;堅持「結構優化」導向,結合崗位風險與責任,合理設定固定與浮動薪酬比例。中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 七、規範薪酬管理 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政策規定。建立並嚴格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 八、分配監督與違規問責 本公司工資總額接受監管部門、董事會、股東會和職工的監督。對於存在超提超發、弄虛作假、違規列支等情況的機構,本公司將核減或追回違規金額,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請審議。 附件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工資總額管理,完善工資決定機制,堅持效益導向,加強工資總額與經營業績的聯動性,推動本公司高質量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總部、轄內各分支行、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統稱「各機構」)的工資總額管理。 第三條 管理口徑 本辦法所稱工資總額,是指本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直接支付給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第四條 管理原則 (一)堅持政策導向。工資分配體現響應國家宏觀政策、承擔社會責任的導向,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良性互動。 (二)堅持激勵約束。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做到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統籌處理好不同機構和集團內部職工之間的工資分配關係。 (三)堅持效益導向。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目標,確定合理的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健全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聯動機制。 第五條 管理機構 董事會是工資總額的決策機構,負責審批年度工資總額預決算及重大事項調整,監督執行情況;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工資總額管理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工資總額的預算及決算方案;計劃財務部協同制定工資總額的預算及決算方案,監控執行進度;審計部負責核查工資分配合規性,防範違規列支等事項。 第二章 工資總額決定機制 第六條 決定機制框架 本公司工資總額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年度工資總額以上年度工資總額清算額為基數,與本年度集團合併報表反映的經濟效益指標增幅掛鉤,並綜合考量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投入產出效率、市場對標情況和政府職能部門調控要求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公司年度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照權責發生制計提的集團合併報表口徑。計算公式為:當年工資總額=上年度工資總額基數×(1+W),其中,W為工資總額增幅,以Y作為函數計算確定。 Y=聯動指標增幅×綜合考核系數。聯動指標增幅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確定,綜合考核系數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確定。 W和Y的函數關係如下: 當-20%≦Y≦20%時,W=Y 當Y>20%時,W=20%+arctan(2.5Y-0.5)×20%/π 當Y<-20%時,W=-20%+arctan(2.5Y+0.5)×20%/π 第八條 工資總額聯動指標增幅 根據行業特點和經營實際,本公司工資總額聯動指標從淨利潤、利潤總額、營業收入等中選取,確定各指標權重。 工資總額聯動指標和權重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國資監管機構同意後做適當調整。 第九條 綜合考核系數根據經營績效考核結果和考核目標實現程度確定。計算公式為:綜合考核系數=績效考核系數×80%+考核目標系數×20% 第十條 調節因素 1. 勞動生產率調節: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公司勞動生產率未提高的,當年工資總額增幅應低於同期經濟效益增幅;經濟效益下降的,當年勞動生產率未下降,當年工資總額降幅可適當少降。 2. 人工成本投入產出調節:經濟效益增長的,上年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當年工資總額增幅應低於同期經濟效益增幅;經濟效益下降的,上年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優於行業平均水平,當年工資總額降幅可適當少降。(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