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志强)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会议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志强,男,1957年10月出生,无中国(包括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公安部七局干事、处长,200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西藏、山东、北京市消防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24年,历任中国安全产业和安全防范产品协会常务理事、主任委员;2023年至今,任北京应急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2025年11月25日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0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与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到公司现场及项目现场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产业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2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也通过电话、通讯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关联交易。 (三)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有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选聘。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阅,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议,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吴志强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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