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青海春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本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2987 执业证书: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7470048)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8人;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459.60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截止2025年6月30日,该所共为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4,967万元;为25家新三板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513.32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为217.58万元。该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政旦志远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王建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程纯(于2024年1月和2025年1月先后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警示函),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原为杨红宁,2026年3月2日变更为蒋文伟。 4. 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也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委员会2025年10月17日经对政旦志远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咨询公司管理层后,认为该所和项目成员在诚信情况、执业资格、执业能力、投资者保护、独立性等方面均具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能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服务报价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1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报价合理(该价格若因公司2025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增加审计工作量的,可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实际情况与该所协商适当调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该所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在对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本委员会能与其保持沟通、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其能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实施了有效的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政旦志远同时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有关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5日与政旦志远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场、审计工作开始后,本委员会能就审计关注到可能的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和有效的沟通,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的阶段性汇报。 2026年4月9日到4月20日间,政旦志远基本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的现场工作后,审计委员会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本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政旦志远所和项目组负责人、成员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利益关系,具有独立性,能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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