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青海春天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8:35:25 中财网
原标题:*ST春天:青海春天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政旦志远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2987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 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及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1)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

(2)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纯,200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9家。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签字会计师程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程纯2024年1月3日自律监管 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审核中心对发行人业绩预 计未审慎发表专 业意见
2程纯2025年1月14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 员办事处涉及深圳市佳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报审 计项目,部分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
3程纯2026年1月4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涉及东莞金太阳 研磨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年报审 计项目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也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所在对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实施了有效的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政旦志远同时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有关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政旦志远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等方面对政旦志远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同时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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