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8:26:27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李德志、李海明、谢涛、江洪波、张禹平和杨翔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英君、张玉娟和龚暄杰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因任期届满离任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分别是独立董事张玉娟和赵万一以及董事杨勇,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玉娟女士担任。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张玉娟和龚暄杰以及职工董事杨翔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玉娟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本年度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日期审议主要内容
第三届第十一次2025年1月10日《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计监察部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下半年检查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第十二次2025年3月14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第十三次2025年4月17日《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 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评估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监察部2025年第一季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第十四次2025年5月1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第十五次2025年7月1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第十六次2025年8月18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 上半年检查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第一次2025年9月1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第二次2025年10月23日《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上半年检查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第三次2025年12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双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和关联关系。信永中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信永中和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并且能够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为公司提供应有的审计服务。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公司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督促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审计相关制度执行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并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规定履行季度、半年度的相关工作报告职责。在公司的年度内部自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按时完成《内控自评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和半年度检查报告等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履行了审计部门的职责。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内部线上审批流程,逐步完善规范运作体系,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审计委员会也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履行并完善债权债务重组、资产管理等事项的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五)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水平,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并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募集资金的审查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方面遵守了相关规定,并且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的情况
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能够发挥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能。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玉娟、龚暄杰、杨翔、赵万一、杨勇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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