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瓷电子(0030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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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4:40: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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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瓷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 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河北 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1,052,8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中瓷电子 | 股票代码 | 00303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董惠 | 王丹 | | | 办公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
昌盛大街21号 | 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
昌盛大街21号 | | | 传真 | 0311-83933956 | 0311-83933956 | | | 电话 | 0311-83933981 | 0311-83933981 | | | 电子信箱 | hui.dong@sinopack.cc | dan.wang@sinopack.cc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瓷电子是拥有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与器件、碳化硅功率模块及其应用、电子陶瓷等核心业务能力的高科技企
业务分为两大方面:第三代半导体器件及模块,电子陶瓷材料及元件。
1、第三代半导体器件及模块:
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与器件:在通信基站中主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发射链路,实现对通信射频信号的功率放大,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与器件分为大功率基站氮化镓射频芯片及器件和MIMO基站氮化镓射频芯片
及器件。微波点对点通信射频芯片与器件主要应用于点对点通信数据无线回传系统。
碳化硅功率模块及其应用:基于自有先进芯片技术,碳化硅功率系列产品在技术参数、制造成本等方面具有明显的
竞争优势,中低压碳化硅功率产品主要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源、 新能源逆变器等领域,高压碳化硅功率产品瞄准
智能电网、动力机车、轨道交通等应用领域,实现对硅基IGBT功率产品的覆盖与替代。
2、电子陶瓷材料及元件:
电子陶瓷业务:通信器件用电子陶瓷外壳、工业激光器用电子陶瓷外壳、消费电子陶瓷外壳及基板、汽车电子件、
精密陶瓷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光通信、无线通信、轨道交通、工业激光、消费电子、低碳供热制冷、汽车电子、半导体
设备、低空经济等领域。
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分为大、小功率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两种,覆盖芯片生产制造环节,主要为博威公
司及国联万众提供其终端产品所需的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 总资产 | 8,442,340,601.60 | 7,590,678,002.43 | 11.22% | 7,253,966,066.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6,413,456,097.35 | 6,033,936,561.29 | 6.29% | 5,618,751,136.89 | |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2,878,069,759.31 | 2,648,495,638.64 | 8.67% | 2,675,566,462.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562,674,690.41 | 539,158,451.03 | 4.36% | 489,982,488.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535,151,489.95 | 464,840,683.18 | 15.13% | 298,057,627.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951,707,228.00 | 541,465,715.52 | 75.77% | 543,659,180.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1.25 | 1.20 | 4.17% | 2.0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1.25 | 1.20 | 4.17% | 2.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9.04% | 9.23% | -0.19% | 15.23%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13,825,226.42 | 784,219,514.55 | 745,316,863.66 | 734,708,154.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22,874,159.30 | 155,052,044.41 | 165,362,122.09 | 119,386,364.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113,604,102.24 | 150,508,992.83 | 155,919,411.38 | 115,118,983.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87,197,527.72 | 150,932,679.00 | 286,745,804.03 | 326,831,217.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 23,760 | 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 36,078 | 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河北半导
体研究所
(中国电
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
十三研究
所) | 国有法人 | 54.41% | 245,418,282 | 109,785,421 | 不适用 | 0 | | | 中电科投
资控股有
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29% | 28,374,434 | 1,110,742 | 不适用 | 0 | | | 中电产融
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中
电电子信
息产业投
资基金
(天津)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其他 | 5.16% | 23,263,093 | 0 | 不适用 | 0 | | | 国新投资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6% | 19,224,844 | 0 | 不适用 | 0 | | | 石家庄泉
盛盈和企
业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3.54% | 15,968,122 | 0 | 不适用 | 0 | |
| 合肥中电
科国元产
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2.12% | 9,556,682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国有
企业结构
调整基金
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2% | 8,203,792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 | 境外法人 | 0.89% | 4,025,925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证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0.60% | 2,706,448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广发科
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其他 | 0.52% | 2,338,858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电科十三所和电科投资均由中国电科直接控制。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为中电国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电科投资间接持有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中电国元持有公司2.12%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公
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451,052,85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
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另外,公司2024年未分配利润的30%用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
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驰先生为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职权。通过审议上述事项,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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