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滨海能源:终止投资建设拉晶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8:35:28 中财网
  CFi.CN讯: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拉晶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拉晶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新能源”)投资建设5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孙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硅碳”,原名为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0GW拉晶项目(两个项目合称“项目”),项目建设地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拉晶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自上述项目决策后,公司先后完成一体化项目部分环评、能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及部分土地储备。考虑项目未实质建设,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已依据会计准则就该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因光伏行业整体形势变化,产业链新投资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公司对市场环境的整体研判和战略发展布局,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经审慎评估分1
析后,决定终止前述项目的投资。

上述项目决策是基于包头硅碳、包头新能源于2023年10月份分别签署的投资框架性协议,即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签署的《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拉晶、单晶硅切片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一”),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关于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组件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近日,协议一双方变更了协议内容,将原规划项目调整为工业硅、硅烷气、多孔碳、硅碳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其中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3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正在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协议二相关项目未予推进,协议双方已就终止协议二达成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终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建设前述项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整体业务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策,已投入资产及储备土地、办公楼将积极用于新建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和经营。终止前述晶硅光伏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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