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6:21:17 中财网
原标题:捷佳伟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292,00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40,100股后的347,451,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16,942,287.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 2025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7,043,651.2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71,595,272.5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扣减当年已分配的利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128,890,736.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35,438,317.71元。

3、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8,292,00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40,100股后的347,451,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16,942,287.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416,942,287.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93%。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6,942,287.20416,248,183.20416,802,04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31,012,787.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2,617,043,651.282,763,592,212.051,633,562,727.98
研发投入(元)607,420,543.62648,784,756.72466,959,149.97
营业收入(元)15,471,668,898.8018,887,205,249.058,733,427,188.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9,128,890,736.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4,935,438,317.7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1,249,992,513.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31,012,787.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2,338,066,197.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1,281,005,300.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1,723,164,450.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4.0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1,281,005,300.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行业情况、公司盈利情况、发展状况、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28,313.56万元、871,615.46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21.66%、35.08%,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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