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赛托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不超过2,7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三年,仅用于公司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90天。 近日,公司正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 乙方: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义和说明 “回购”或“回购交易”指上市公司(境内A股)在符合监管规定条件下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 “回购借款”指甲方向乙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的借款。 (二)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乙方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27,000,000.00(大写:贰仟柒佰万)元。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分次提款的,自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计算。 3.3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自筹资金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回购交易所需自筹资金不得少于3,000,000.00(大写:叁佰万)元或回购交易金额的10%。 (五)账户监管 1、乙方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本合同所约定的股票回购交易。 乙方选择甲方为第三方存管银行,乙方不得就该专用证券账户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 2、乙方在甲方开立或指定账户,作为甲方发放借款和回收借款本息的专用账户,并将借款发放至约定的资金账户,专款用于股票回购。该账户中的资金支出仅限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以及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在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前,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不会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也不得从前述资金账户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其他说明 本次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10:22 易德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易德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或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5.2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3.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78,6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22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并于2026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 408,798,38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1246%,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1.103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699,744,69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22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243%,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1.49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6元/股,最低价为20.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969,094.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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