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284号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1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50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皖通科技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皖通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皖通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我们认为,皖通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皖通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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