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30047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宏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66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8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1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60,672股,发行价格为248.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869.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76,386,754.11元。上述募集资2025 9 17 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ZC10405号)。新增股份于2025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10月2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2,688,641股增加至870,349,313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可归属的2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6-010 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 公司总股本由870,349,313股增加至872,557,313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72,557,313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15,023,040股,占总股本的1.7217%。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7,660,672股,占总股本的0.878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0名,分别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UBSAG、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超、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韩军、王成枢、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上述10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自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胜宏科技股票,也不由胜宏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2 7,660,672 0.878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0名,涉及25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荐人对胜宏科技本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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