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尉安宁先生、张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尉安宁先生、张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1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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