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胜风能(300129):2025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胜风能:2025年年度报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11 2026年 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黎伟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 2026年度相关经营计划等内容,不构成公司对 2026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3、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 1,108,853,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权益金额 ?是 □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 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主营风电及海工装备业务,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装备,包括钢制塔筒及钢混塔筒,以及海上风电及 海洋工程装备,包括海上塔筒、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等。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模式主 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 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零碳业务 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零碳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河南嵩县 50MW分散式风电场、河南舞阳县100MW风电场,并在新疆、广西、黑龙江、陕西等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场项目的相关工作。零碳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3、创新及其他业务 公司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投入高端智能制造的研发与供应链能力的提升,打造完善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的 创新业务,孵化并培育创新技术的研发与业务应用。创新及其他业务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社会经济运行平稳,社会用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25年,全球经济在复杂环境中展现韧性,但增长动能呈现分化态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计,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将达到 3.2%,增幅与 2024年持平。其中,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预计为 1.6%,美国 2025年经济预 计增长 2.0%,相比 2024年增速放缓,欧盟在经历长时间停滞之后有所复苏,2025年经济预计增长 1.2%;新兴市场和发 展中经济体经济持续保持相对高增长,2025年经济增速预计为 4.2%,增幅与 2024年持平。随着地缘冲突风险升级、贸 易保护主义抬头、气候灾害增多,全球经济碎片化加剧,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不确定性提升。 2025年中国的增速依旧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 5.0%;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 103,682亿千瓦时,同比 2024年增长 5.0%。 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风电行业的风电装备制造及风力发电细分领域,所在行业属经济新动能,具备持续稳健成长的 特点。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 42,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4.4%,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40.97%,占比进一步提升。 2、全球风电装机保持高增长,海外风电市场持续发力 在能源安全及碳减排目标驱动下,全球政策框架持续完善。欧盟委员会在 2024年通过的《净零工业法案》相关配套 条例于 2025年逐步实施。2025年 5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该法案下的四项二级立法细则,要求在可再生能源项目 招标中引入非价格评选标准,如供应链韧性、网络安全、可持续性等。2025年 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在巴西贝伦召开。大会达成了名为《全球动员团结协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的政治文件,重申了全球合作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并就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适应资金、建立公正转型机制等 议题达成共识。此次大会为《巴黎协定》下一个十年的实施注入了确定性,进一步巩固了全球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的政 治意愿。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25至 2030年期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增加 4,600GW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预测,2025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有望达到 138GW,同比增长 17.9%,2024年到 2030年,全球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年均增速将达到约 8.8%。 海外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积极持续开拓海外业务,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持续稳定获取海外订单,市场订单辐射亚洲、澳洲、非洲、南美洲、欧洲等多个地区。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的 泰胜扬州基地于 2023年投产至今,已顺利取得多个重要海外大客户的供应商认证资质,为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再添强劲 动力。 3、中国风电规模持续增长,创新驱动行业经济性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 120GW,同比增长 51%;其中,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6.59GW;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 79%。截至 2025年 12月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约达 6.4亿千瓦, 占全国发电总装机量的 16.5%。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 1.13万亿 kWh,同比增长 13%;全国风电 平均利用率 94%。“十四五”以来,我国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速度前所未有,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2020年底的 3.4 倍,转型贡献日益突出,电量占比累计提升 12个百分点以上,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大规模、高 比例跃升式发展,为 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和 2035年自主贡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国持续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 主阵地,是新能源装机增长的基本盘。我国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并科学谋划 “十五五”期间的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2025年 9月,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最大的“沙戈荒”风电光伏基地——库布齐沙 漠基地首个千万千瓦级特高压外送基地全面开工建设,标志着大基地建设进入集中实施阶段。 2025年,中国风电技术创新持续深化,机组大型化、材料多样化、机型创新性仍是主要发展路径。2025年 8月,全 球最大 26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在我国山东东营完成吊装成功下线,海上漂浮式风电、超高钢混塔等技术在应用层面实现 新突破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进一步下降。根据国际可 再生能源署(IRENA)的研究统计,中国风力发电成本在发展之初至今大幅下滑,例如从 2010年至 2024年我国陆上风 电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从 87美元/MWh下降至 29美元/MWh,降幅达 66.7%。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的统 计,2025年全球平均陆上风电 LCOE已达 37美元/MWh,全球海上风电 LCOE为 79美元/MWh;其预测至 2035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 2025年的水平上下降 24%至 28美元/MWh,海上风电 LCOE将在 2025年的水平上下降 15%至 67美元 /MWh。在行业降本的大趋势下,产业链各环节均有一定降本增效的压力,但是由此带来的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是风电 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业内优质供应商的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凸显。 风能行业各从业单位对我国风电行业未来持续看好。2025年 10月 20日,北京国际大会开幕式正式发布《风能北京 宣言 2.0》。宣言提出,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指引下,综合资源潜力、技术能力、产业链韧性和市场消费需求,为中国风 电设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十五五”期间年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 1.2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年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 1,500万 千瓦,确保 2030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3亿千瓦,到 2035年累计装机不少于 20亿千瓦,到 2060年累计装机达 到 50亿千瓦,助力能源领域率先实现碳中和。 4、国家政策持续支持,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迈入新阶段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 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到 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2024年 11月 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 2025年 1月 1 日起开始施行。《能源法》的出台,既回应了能源安全、低碳转型的紧迫需求,也为未来能源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奠定 了法治基础,是推动中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迈进的核心制度保障。 2025年 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16号),提出了 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 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2亿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 机占比提高到 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并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于 “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以及 2025年度目标指引,国家积极出台多项重点政策,从消纳、供应两个角度共同发力,提升风 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加强新能源电力消纳,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 2025年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明确了 2025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并首 次将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纳入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范围,进一步压实了重点用能行 业的绿电消费责任。2025年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 改能源〔2025〕1360号),系统性地提出了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完善全国统一电 力市场体系等一揽子举措,旨在破解大规模新能源消纳难题。此外,2025年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 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提出到 2027年基本完善绿证市场交 易制度,健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并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 (2)促进新能源可靠供应,创建多样化的电力供应来源 2025年,国家继续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根据《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 意见》,我国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并科学谋划“十五五”期间的新能源大基地 布局方案。在分布式风电方面,多地出台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例如四川省印发了相关总体方案,促 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在海上风电领域,政策明确将加快推进近海风电开发,并有序推动深远海风电基 地建设。同时,国家持续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 动,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 2026年 3月《十五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提出明确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 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 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能源领域,旨在“十五五”期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通过统 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实现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 规模达到 1亿千瓦以上,如期实现碳达峰。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但公 司作为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历史最悠久的企业之一,技术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 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持续加码自身竞争力,保持在 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风电塔筒及海洋工程装备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 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和产品多元化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 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立足于丰富的钢塔生产项目经验,开拓了钢混塔筒产品,为客户提供多 种类、多规格的产品制造服务。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 15MW海上风机塔架、钢混塔架转接段、旋筒风帆定子、海南浮体 式风机浮体结构、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175米斜拉塔架、170米超高钢混塔架、13.6MW海上风 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 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 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 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 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 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EN 1090-1/EN 1090-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 质认证、日本国土交通大臣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DNV挪威船级社认证、BV法国船级社认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能产品认证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风电装备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服务一体化,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制造商。在风电装备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 业较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 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公司通过旗下混塔公司中汉能源开拓了混凝土塔筒业务,成为风机塔架业内少有的钢混塔制造一体 化制造商,进一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适应不同资源条件的产品。公司在风能装备、海洋工程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 度,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 及品牌形象,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是全球领先的风机整机制造商 Vestas在中国的首家合 格供应商,连续多年蝉联国内风机整机龙头企业金风科技 5A级供应商。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存在一定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对其诸如法兰平面度、内倾量、焊缝棱角、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与防 腐等方面有着严苛要求,而导管架、超大管桩等海上风电装备,工艺难度更是进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展现出强 大实力,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具备显著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与技术团队,风机塔架等风电设备工艺技 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承担了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的陆上钢塔、柔性塔以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 多次填补国内陆上及海上风电装备行业空白。不仅如此,公司是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22)的 牵头起草单位,是国际标准《Wind Energy Generation Systems - Part 6: Tower and Foundation Design Requirements》 (IEC61400-6:2020)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及旗下企业还拥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上海市企业工 程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专业资质认定。随着风机塔架升级与结构变化,公司持续加 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推进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目前,已在风电和海洋工程领域斩获 300余项有 效专利,覆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近年来,在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的趋 势下,运输距离成为制约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越来越重要的瓶颈之一。基于此,公司多年来深耕主业,在 全国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华南五个战略区域布局了十余个钢塔生产基地,并在河北、广西、内蒙古、安徽等地布 局了混凝土塔筒生产基地。公司风电钢塔(含海工产品)最大年产能可达 110万吨,混凝土塔筒最大年产能可达 640套。 公司的全国性产能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 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94亿元,同比上升 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亿元,同比上升 17.9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陆上风电业务表现强劲:得益于公司有序整合产能资源,报告期内,陆上风电业务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公司出货 情况较上一年度明显改善。在陆上风电良好发展态势的推动下,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含混凝土塔筒)实现 收入 45.65亿元,同比上升 13.37%,成为拉动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 2)海上风电业务短期承压:海上风电市场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海上风电业务量同比有所下滑,报告期实现营 业收入 5.13亿元,同比下降 23.60%,对公司整体营收增长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陆上风电业务和海上风电业务相加后,公 司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总体实现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上升。 3)报告期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款管理,2025年度计提的应收款项相关信用减值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 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属于公司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0.78亿元, 其中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凝土塔筒)实现营业收入 45.65亿元,同比上升 13.37%;海上风电及海洋工程装备实现收入 5.13亿元,同比下降 23.60%。 报告期内,公司泰胜蓝岛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泰胜哈密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泰胜上海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陆续完成, 优化了上述生产基地的工艺流程与生产布局,通过引入更先进、智能化的设备,为上述生产基地承接更高技术要求的产 品订单提供了强有力的生产保障。泰胜扬州基地顺利取得 Vestas供应商认证,标志着扬州基地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 得到客户权威认可。 2)零碳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胜嵩县风电场自有的嵩县 50MW风电项目在 2025年度实现风力发电并网量 78,157.30MWh。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胜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得共同投资,收购了河南舞阳县 100MW风电场。2026年初,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胜能源收购了永城二期 100MW风电场。同时,公司在新疆、广西、黑龙江、陕西等多地同步开 展风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已有 2个位于广西的风电场获得核准批复,合计 320MW,其中 250MW 已达到开工条件。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泰胜扬州基地 4.2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5年开 工,于 2025年 4月 28日顺利完成并网,进一步助力绿色生产、减少碳排放、增加经济效益、提升厂区资产价值,该项 目 2025年度发电量总计 2,998.98MWh。 3)创新及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创新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持续开展火箭燃料贮箱业务相关的工艺研究和技术储备工作, 并于 2025年底完成生产基地项目的正式立项,启动对原东台工厂的产线改造建设工作;该产线设计产能为 60套贮箱, 目前相关产线建设与市场拓展等前期工作有序开展中,预计于 2026年中投产。该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3)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 436,531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413,208万元,完成 495,572万元,在执行及待执行 279,681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84,464万元,完成 57,273万元,在执行及待执行 154,394万元; C、其他报告期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 2,456万元。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350,967万元,完成 404,605万元,在执行及待执行 318,684万元; 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159,756万元,完成 161,289万元,在执行及待执行 117,847万元。 (4)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的《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生命周期环境评价技术规范》(GB/T 45855-2025)、《风力发电机组内附件技术规范》(NB/T 11773-2025)、《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计钢材选取规范》(T/CRES 0035-2025) 等 13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另有 5项公司参与起草的标准正在送审或起草中。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与浙江大学、扬州大学、同济大学等多所高校保持良好的共同研发合作,并 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取得专利共 20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 公司拥有的有效专利共计 309项,其中包含 98项发明专利、203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2项南 非专利,除此之外还有 6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TowerX”等商标的全类别 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5)体系建设及低碳贡献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有条不紊地推进认证体系复证换证工作,各项体系认证与维护工作稳步落实。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 完成了 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ISO 50001、ISO 3834-2、EN 1990-1、EN 1090-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相 关已有体系认证和国家认证的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或维护了 Vestas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或 ESG审 核。 在低碳贡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行动夯实 ESG根基,从治理优化、绿色生产到全球履责,全面展现了公司作为 风电行业领先企业的责任担当与可持续发展领导力。公司旗下多个基地的主力产品实现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精准 量化管理,并获得 SGS颁发的 ISO 14067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扬州基地 4.27MW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发电,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与低碳运营。2025年,公司首次参评全球权威可持续发展评级机构 EcoVadis即获得银牌认证,在全球逾 15万家参评企业中跻身前 12%,彰显在可持续供应链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卓越 表现。 (6)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管理体系,调整了组织架构,优化了集团和下属企业的经营和运营管理,保障了总部 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为规范报告制度与沟通流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报告期内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取 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而言,公司持续推进集团级核心系统的优化升级,包括 OA(自动化办公)、EHR(人力资源管 理)、PDM(产品数据管理)、发票云等系统,持续提升数据整合分析能力、科学决策水平以及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 效率。同时,公司完成了 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将全部生产基地纳入统一的 ERP管理体系,深化了业 务端与财务端的融合,极大提高了财务报表合并的效率与准确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 SRM(采购管理)系统正式实 施并上线,提升了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泰胜蓝岛基地和泰胜扬州基地的 MES(制造执行)系统正式上线运营,推 动公司在智能制造与数字化工厂建设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为提升生产效能、保障产品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业绩考核与评价方面,公司以中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导向,继续深化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规 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科学的组织绩效考核,通过自上而下的量化指标和过程管控,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另外,公司着力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度体系规范化,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建立了更加规范、标准统一的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体系,为人力资源决策与日常管理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依据。 二是绩效与激励机制科学化,全面推行全员年度绩效考核,优化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结果在薪酬分配、岗位调 整及人才发展中的应用,使激励约束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推动薪酬分配进一步向价值创造者倾斜。三是职业发展通道清 晰化,在公司集团范围内推行岗位标准化管理,并在集团总部试行专业序列与管理序列构建双通道发展路径,明确各层 级岗位的任职资格与晋升标准,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通过上述系统性建设,公 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与激励性得到显著增强,为组织效能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内部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方面,公司持续致力于管理体系的完善与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制度流程的健全与 更新,完成了多项核心管理制度的新增与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边界与业务流程,优化了重要业务领域的管理体 系,从而有效提升了管理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强化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公司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与持续改 进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系统性地排查管理流程中的潜在缺陷与执行偏差,评估各项制度的落地 效果与运行效率,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改进和优化方案,确保管理体系整体具备动态适应性与自我完善能力,为 公司稳健经营和风险防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陆上风电装备中混凝土塔的生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比上年同期下降 30%以上,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由 于建设进度原因延迟交付,导致部分产品未按计划生产与交付。 本报告期,海上风电装备及海洋工程装备的库存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30%以上,主要原因为 2025年末存在已完工未交 付的产品。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报告期新设 7家子公司、购买 1家子公司、注销 5家子公司。 本报告期新设 7家公司,分别是:哈尔滨泰胜风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泰胜航天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泰胜风能 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中汉能源风能装备有限公司、蚌埠中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榆 林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购买 1家公司的控制权,为:舞阳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注销 5家公司,分别是:铜仁泰胜风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平舆县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泰胜新能源(湖 北)有限公司、浙江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泰胜蓝岛(乳山)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