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操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到议案3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1到议案3均为关联议案,拟参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永、刘建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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