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0009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5:04:28 中财网
原标题:诚志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审计督察部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之比88.4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23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水平错报金额≥上年税 前利润的5%上年税前利润的2%≤错报 金额<上年税前利润的5%错报金额<上年税前利 润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包括财务报告舞弊;资产不当使 用;不实的收入、费用及负债;资产的不当取得;偷税和高层舞弊等。 2、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 3、审计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包括审计委员 会不能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或不具备监控财 务报告准确的资质及能力。
重要缺陷1、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2、控制环境无效。 3、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4、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方面, 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一项或多项措施没有实施,而且没有补充和补偿性控 制的情况。 5、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的控制,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和补偿性控制。 6、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7、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包括将交易总额过入总账,初始、授权、 记录和处理总账中的日记账分录,记录财务报告中重复发生和非重复发生的调 整等控制事项,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而且没有补充、补偿性控制,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直接损失金额≥上 年资产总额的0.5%上年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 失金额<上年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上 年资产总额的0.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或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整改计划。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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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龙大伟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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