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太龙药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
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 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 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 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 51,359,397.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 0 | 现金分红比例(%) | 45.31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