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60316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莎普爱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莎普爱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弘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921,5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37元,共计募集资金317,999,993.2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00.00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2,637,735.85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6,037,735.8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4,599,993.22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718,511.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745.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5年1月8日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莎普爱思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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