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暨权益变动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李娜与陈功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创业”)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24日与江苏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源”、“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2.68元/股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044,067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江苏能源,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4月1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江苏能源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标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业与江苏能源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2.68元/股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044,067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江苏能源,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03,438,769.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于2026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取得深圳2026-015 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李娜及其一致行动人知了创业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过户股份数量16,044,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754,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8%。江苏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6,044,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情况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转让双方未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江苏能源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本次协议转让的剩余价款。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本次向江苏能源转让的股份中,存在部分股份被质押的情况,本次在办理协议转让事项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同时,前述主体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江苏能源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标的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减持额度、信息披露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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