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俊彪-届满离任)

时间:2026年04月12日 16:01:07 中财网
原标题:劲拓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俊彪-届满离任)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彭俊彪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审慎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自2020年7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后,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2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5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5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彭俊彪,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国家“863”平板显示专项战略专家组专家、“十一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专家、教育部科技委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长春物理研究所、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物质工学工业技术研究所,2001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兼任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能够持续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会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3次;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3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

列席股东会会议:2次;分别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应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历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审慎核查、充分问询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2025年度无反对票、弃权票,无无故缺席或未表决事项,所有表决意见均基于独立判断,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2次)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查;对提名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进行监督,确保候选人选拔程序公开、透明、规范;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业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确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2.审计委员会(2次)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围绕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监督、利润分配等方面开展工作。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对会计政策执行、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往来等关键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督促内部审计对重点业务、关键流程、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审计;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进度与审计质量;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及时整改。通过持续监督与专业把关,有效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审查薪酬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及与公司业绩的匹配性;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考核结果,确保薪酬与考核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慎研究,确保符合监管要求;确保薪酬决策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重点围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沟通与审议。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就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程序、合规性、公允性进行重点把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判断、监督制衡的作用,确保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一般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等重要事项,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充分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对议案存在的疑问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问询,要求补充说明或提供支撑材料,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合规、审慎。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查交易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及聘任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披露文件。所有审议内容均已按照监管要求在指定披露媒体公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情形。

(五)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公司审计部聚焦关键风险领域,强化对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管理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整改效果,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持续完善。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充分、顺畅的沟通。在审计前期,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计划、重要性水平等进行沟通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程序执行、重大会计判断、资产减值、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交易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在审计完成后,就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等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积极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股东会交流、投资者互动问答、公司公开咨询电话等方式,倾听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治理、分红、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合理诉求,坚持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完整性,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5日),累计现场工作5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产能利用、质量管控、市场开拓等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管理、风险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实际情况;了解核实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确保履职所依据的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履职所需的会议材料、财务数据、合同文件、制度文件及经营管理信息;合理安排会议时间与议程,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审议和发表意见;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现场调研、问询、沟通等工作,对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回复和解释;认真听取并吸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合理意见与建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保障和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及履职实际,本人对以下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与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人重点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确认所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事项,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披露文件进行全面、审慎、细致的审查。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财务报表编制质量;核查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关注内控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服务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续聘程序合规,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涉及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事项。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规性,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所选任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履职经验,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持续稳定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审议,经核查,薪酬方案制定程序合规、薪酬水平合理、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重点关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环节。经审慎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均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5日),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忠实、诚信、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内控建设、换届选举、薪酬方案等事项严格把关;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确认,履职期间已全面、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义务和职责,不存在任何失职、渎职或违反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行为。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于2025年6月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本人离任后,仍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祝愿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稳健、业绩优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彭俊彪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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