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0029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75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 二、 1-8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75号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 彩资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优彩资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优彩资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优彩资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优彩资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焕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晔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89.9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07万元置换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1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3]000695号《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时任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针对募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时任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8,696.97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2023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投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4-017)。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在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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