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265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3B006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海思科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海思科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思科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思科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元 2025年1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详见“六、(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四川海思科和西藏海思科制药分别于2025年1月,向公司归还前期以无息借款形式拨付的募集资金剩余款项,其中四川海思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款项10,340,853.58元,西藏海思科制药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款项57,032,324.19元,并分别于2025年3月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六、(三)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投入“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人民币10,626,972.27元,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415,200.00元,收回暂时性补充营运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82,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人民币43,632,386.1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详见下表: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 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无法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 3. 公司有创新药研发活动,新药研发管线较多,在采购设备、材料等物资时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较难单独地、小批量为单个项目采购研发物料,因此,募投项目涉及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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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决定将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1、彼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HSK-7653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临床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节余了部分临床费用。 (2)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进展顺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节余募集资金管理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用于新投资项目 公司将“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 HSK16149 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项目的实施主体: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的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 号 项目的建设进度:2024年4月起至2027年3月 项目的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440.91万元。其中:5,301.75万元通过募集资金方式解决,2,139.16万元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 项目投资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该项目必要性、项目可行性以及项目经济收益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实现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多样化,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稳定增长提供良好的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6的公告。 此决议最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 3、其他剩余资金 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变更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公示变更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管理。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用途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海思科、西藏海思科制药已于2025年3月将下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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