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宏盛华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卫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3:35:33 中财网
原标题:宏盛华源:宏盛华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卫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
盛华源”)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宏盛华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连任公司独
立董事,在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57 8
周卫, 年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同济大学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设计大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7
年12月至2015年6月,历任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副组长、专业室副主任、副院长、院长;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事业部副总经理、退休;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2025 11
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参与了 年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共 次,对
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没有投出弃权票或反对票,列席了2025年召开的所有股东会会议共6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
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025
年召开的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分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本
人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职尽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2025年召开的所有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共4次。对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密切
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有效地监控公司业务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稳健经营和保护股东权益做出了贡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情况进行深度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六)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
过列席股东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充分收集股东建议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2025年本人参与三次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详细解释公司的战略方向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耐心回答相关问题。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按照董事会工作安排,本人深入生产一线,对公司所
属银河分公司、江苏振光、青岛豪迈、浙江盛达四家单位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聚焦智能制造升级、数字化转型、国际化布局及绿色低碳发展等关键领域。

本人年度履职29天,通过听取汇报、参与重要会议等方式,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积极关注国家政策、行业动态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积极关注媒体舆情,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等6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收购活动。

(四)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认为: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七)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发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本人认为:公司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等4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
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目标设置合理,能起到督促和激励作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卫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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