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寿)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3:15:46 中财网
原标题:燕麦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寿)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审慎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自2025年8月1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寿,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印刷版再生厂厂长、深圳市石化集团工业管理部副经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副会长、中国绿色印刷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

2026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杰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陈寿5500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材料,在全面掌握议案内容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的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任职以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先后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多次实地调研,深入生产一线,全面掌握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跟进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动态把握公司运营态势,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管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采纳相关经营发展建议,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合规性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遵循了各项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未涉及审议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邝先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任职能力,选举聘任流程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有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包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治理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在推动公司规范经营、实现稳健发展等方面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独立、诚信的履职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寿
2026年4月10日
(此页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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