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600753):海钦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51:29 中财网
原标题:*ST海钦:海钦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具体如下: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变化及处理情况
1、《2024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235,528,177.3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东权益为-3,376,857.6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439,609.78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78,284,529.20元,流动比率为0.41,资产负债率为102.08%;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10,749.72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贸易业务自煤炭业务变更为发展液化石油气业务,还未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变化及处理情况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10,582.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589,867.3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470,672.07元;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聚焦液化石油气品类,调整优化目标市场,夯实液化石油气批发分销的商业模式与业务流程,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大幅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2,847,575.21元,同比增长199.04%。

1、《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
中国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进行立案调查,相关立案调查未形成明确的结果,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变化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108号),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2026年2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
(一)强调事项
中审众环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如庚星股份公司2024年9月5日及2024年10月11日的公告,2024年8月29日公司原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尚未将公司印章、证照资料移交给公司现任经营管理层有关人员,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已处于失控状态,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持续不利影响。2024年9月4日现任管理层获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公司印章、证照资料从未遗失的相关声明,庚星股份公告印章、证照资料处于失控状态。2024年10月10日,公司公章及证照资料已全部移交至现任管理层有关人员处保管,公司公章及证照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已完全恢复正常。

2、庚星股份公司2024年度经营煤炭贸易业务时,在应收账款客户出现逾期未回款且增信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实施时,仍保持继续合作并给予授信,对客户授信管理存在重大控制缺陷;庚星股份公司管理层发现控制缺陷后,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包括调整相关客户的授信额度、暂停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采取法律措施追索逾期款项,同时审慎进行新增客户授信审批,降低单一贸易客户的授信金额;于报告期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并运行有效。

(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变化及处理情况
1、2024年度,存在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已处于失控状态的情形,2024年10月10日,公司公章及证照资料已全部移交至现任管理层有关人员处保管,公司公章及证照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已完全恢复正常。

2、公司自2024年8月28日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后,未再开展煤炭供应链业务;公司管理层发现控制缺陷后,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包括调整相关客户的授信额度、暂停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采取法律措施追索逾期款项,同时审慎进行新增客户授信审批,降低单一贸易客户的授信金额;至2024年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并运行有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特此说明。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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