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海钦(600753):海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51:25 中财网
原标题:*ST海钦:海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ST海钦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2,165,098.60元,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310,582.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1,769,091.7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5,458,509.38元。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6,390,773.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745,368.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0,136,142.06元,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200,136,142.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海钦600753庚星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汤峰峰彭东冉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
电话0573-855895610573-85589561
传真0573-855895630573-85589561
电子信箱IR@hiqenergy.cnIR@hiqenergy.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
供应链是指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给最终消费者的全流程网络,涵盖生产、仓储、物流、分销、零售等环节,涉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参与者。大宗商品供应链是供应链的关键细分领域,专注于能源、金属、农产品等标准化、大批量交易的基础商品,涉及从资源开采、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到终端分销的全链条,其核心目标在于优化全产业链资源配置、降低综合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并保障关键物资的稳定供应。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权威数据,2025年全社会物流总额预计达380万亿元左右;1-10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实现293.7万亿元,同比增长5.1%。大宗商品生产资料销售额预计将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其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为全球贸易注入稳定性。从价格指数看,2025年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均值预计为112.1点,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新旧动能转换特征明显。

报告期内,国家层面围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纲领性政策与行动方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清晰路径。2025年3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一链一策”推进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改造,在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基本建立深度嵌入、智慧高效、自主可控的数智供应链体系。5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明确指出要“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12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创新监管模式,为大宗商品跨境流通与贸易便利化提供了坚强的战略支点。

2、液化石油气行业
液化石油气主要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原油提炼过程中的副产品或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作为一种清洁的化石燃料,液化石油气燃烧时产生的污染物显著少于传统燃料,在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液化石油气用途广泛,主要涵盖家庭与商业燃料、工业燃料、交通动力燃料及化工原料四大方向。近年来,我国液化石油气市场在供需规模上保持相对稳定,但在消费结构方面出现显著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行业公开信息,2025年1-10月全国液化石油气产量为4444.2万吨,累计下降1.6%;预计2025年全年产量约为5340.6万吨,其中化工用途占比已大幅提升至70%以上。尽管受天然气管道普及和“瓶改管”、“瓶改电”政策持续推进的影响,液化石油气在城镇家庭及商业餐饮等场景的燃料需求呈现结构性萎缩,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天然气管道未覆盖的农村区域以及特定地形复杂区域,其作为可靠、便捷能源的角色依然不可或缺。

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对行业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一步规范并引导了行业的高质量、安全化发展。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确立了能源安全、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框架,为液化石油气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提供了根本遵循。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25),新标首次将工业、民用和车用液化石油气纳入统一技术规范,并采用了更先进的检测方法,此举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环保水平,倒逼产业链升级。此外,全国多地出台了“瓶改管”、“瓶改电”的具体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餐饮等公共场所的燃气安全改造工作,这对民用及商业燃料市场需求形成了明确的政策导向。

3、改性塑料行业
改性塑料是在通用塑料、工程塑料或特种工程塑料基础上,通过添加合适的助剂、填料或其他高分子成分,采用填充、增韧、增强等化学或物理方式进行加工改性,从而显著提升其在强度、阻燃性、抗冲击性、韧性、耐老化等方面性能的关键新材料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以及“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理念在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领域的深入践行,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实现了规模与技术的同步跃升。

行业协会与专业研究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改性塑料产量正在持续稳健增长。2024年,我国改性塑料总产量已达3320万吨,同比增长11.6%,预计2025年全年将进一步提升至3546万吨。

产品结构方面,改性聚丙烯在改性塑料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产量占比达26.82%。市场规模方面,2025年我国改性塑料市场规模预计将突破4000亿元。

作为新材料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性塑料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与持续引导。2025年,国家层面继续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政策环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一次性发布了9项塑料与再生塑料相关的国家标准。新国标涵盖再生塑料质量、可回收再生设计、成分鉴别、可追溯性及环境因素评估等全流程,构建塑料闭环回收体系,为产业绿色转型提供了系统化的技术规范与支撑。此外,备受关注的《“十五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已明确将新材料视为构筑新质生产力、保障产业供应链安全的核心先导产业,为包括高性能改性塑料在内的新材料领域指明了“自主可控、绿色低碳、前沿引领”的发展主线。

4、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行业
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进程持续深化,我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下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数据及公开信息,截至2025年底,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397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2.01%;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为302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68.74%。2025年全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293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49.38%,同比增长14.9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渗透率已达到50.8%,标志着市场结构发生历史性转变。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国家层面持续加强顶层设计。2025年,主管部门进一步出台多项针对性政策,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年1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有效激发了汽车以旧换新的消费市场活力;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改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通过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3月,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颁布的《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电动汽车充电桩被正式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目录,此举将大幅提升行业产品安全与质量门槛;同月,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发布的《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落地,政策的接续发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的进一步扩张;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单枪功率不小于2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并优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景布局,助推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为核心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同时,公司因接受控股股东的股权赠与,将亚兰特制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故在报告期内新增改性塑料业务。此外,公司依托近年来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投入的资源,继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

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主要以液化石油气批发分销为经营模式。公司从境外能源供应商或境内化工企业采购批发丙烷、丁烷等原材料,并委托港口码头及大型冷冻库运营商提供装卸与冷冻储存服务,根据客户需求销售配比混合后的液化石油气商品,实现液化石油气分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广西、贵州、云南、湖南等多个省份及越南市场的用户群体,分销逾25万吨液化石油气。

公司通过亚兰特制造开展改性塑料业务,主要从事聚丙烯改性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基于客户需求,通过专用设备及特定生产工艺,提升聚丙烯在透明度、刚性、韧性、阻燃等方面的性能水平,面向全国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丙烯改性料约9.5万吨,销售约9.2万吨。

公司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业务,主要通过向停车场产权方或运营方租赁车位,购买充电与电气设备后投建充电基础设施,采用自有软件程序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充电服务,收取充电服务费及充电场站多元经营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用户近175.2万人次,用户累计充电量超3974万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3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95,856,849.10237,905,238.75162,003,552.7824.36457,861,863.76460,498,84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65,470,672.0733,327,041.04-3,439,609.7896.45233,188,371.01235,643,065.60
营业收入1,742,847,575.21582,808,310.92410,090,853.45199.04818,122,349.83818,122,349.83
利润总额55,250,755.61-212,983,972.42-213,034,919.34不适用-50,752,359.63-50,888,35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6,310,582.32-235,568,534.09-235,552,276.26不适用-51,359,348.50-51,495,34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89,867.30-254,506,584.42-254,642,579.25不适用-53,299,902.44-53,435,89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7,939,058.84-21,464,814.75-18,010,749.72不适用34,883,210.3134,883,21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59-190.27-200.35增加265.86个百 分点-19.88-19.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1.02-1.02不适用-0.22-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1.02-1.02不适用-0.22-0.22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21,268,372.41416,522,161.79506,294,311.71598,762,72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311,281.139,995,188.2620,886,998.376,739,67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1,793,076.637,010,167.1214,395,102.976,977,67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3,738,711.22-19,868,936.97-17,836,253.5621,905,538.1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接受控股股东的股权赠与,将亚兰特制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反映自本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情况,故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65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5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浙江海歆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4,379,94559,879,94526.0000境内非国 有法人
福建瑞善科技有 限公司024,422,42510.6000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上海杰宇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018,239,0757.9200境内非国 有法人
陈淑新-1,367,9455,816,5302.5300境内自然 人
南京恒达通商贸 有限公司5,380,0005,760,0002.5000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中庚置业集团有 限公司02,000,0000.870冻结2,000,000境内非国 有法人
郭桂娇431,2001,761,9420.7700境内自然 人
周明标1,556,7021,556,7020.6800境内自然 人
MORGANSTANLEY& CO. INTERNATIONAL PLC.1,463,1961,504,9900.6500其他
章海水1,452,1001,452,1000.6300境内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浙江海歆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2,847,575.21元,发生营业成本1,660,802,292.05元;公司依托液化石油气批发分销,大幅提升了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收入与利润水平,同时,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赠与的亚兰特制造51%股权,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获增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10,582.32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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